第九十二章 赵云很震惊(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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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到了黄昏时候。

严林清点了一下,各方面任务完成的都很出色。尤其是赵云,听说白袍都给马寡妇家当窗帘了,这一下晚上不怕漏风了,没有对这个汉子看走眼。

“那么,子龙,诸位,我们赶紧走吧。”严林忽然做贼一样,小声道。

“为什么这样走?”赵云见到都是鬼鬼祟祟的样子,不解问道。

“别问了,赶紧走,晚了就来不及了。”严林二话不说就去拉他。

“不能走!”

谁知他们刚刚溜到门口,就被突然出现的马村长给拦住了,“不吃饭怎么能走呢?”马村长急的直跺脚,“你看看你看看,我这筐里面,都是我们村民一起为你们准备的晚饭。”

百姓们一天只吃两顿饭,中午不吃饭。

话音未落,门外出现了许多身影,许多村民都堵住了门口,那目光,是感谢,是这次还不吃饭绝不能走。

赵云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偷偷溜走是为了给百姓节省粮食。他当然知道当今乱世,百姓难以糊口,现在想起村子里树木的叶子都没有了,肯定是被百姓吃了。

显然,这里的百姓比他家乡还困难。

“来来来,吃饭吃饭……。”马村长热情的招呼,打开筐上隔热的旧布,放在了桌子上,后退了两步,示意赶紧吃。

里面是窝窝头,不过,竟然,有……鸡蛋!

严林和赵云他们十分震惊,这鸡蛋可是难得的好食物。

严林向村民们看去,村民们此刻的目光,多是停留在鸡蛋上。几个小孩子挤在大人的腿边,看着鸡蛋,舔着嘴唇。

他默默的拿过来一个窝窝头,默默吃了起来。

其他士兵也是如此,只是拿来窝窝头吃。

赵云将这一切尽收眼底,这么难得的鸡蛋大餐不吃,只吃窝窝头。这几个士兵也就罢了,便是队率也是如此。

内心无比震动。

严林塞给赵云一个窝窝头,所有人都拿到了食物,这才说道:“老村长,您还是让乡亲们回去吧,若是不然,我们吃的也不踏实。”

“好好……,吃鸡蛋,吃鸡蛋。”老村长一边说着,一边就去了。

“阿婆,有热水吗?”严林又道。

“有有。”村长的老伴也去了。

都走了。

“快走!”严林急忙放回窝窝头,又从怀里摸出一吊钱,也是这几天刚刚发的军饷,扔在了框子里。

赵云对于快走肯定很理解了,但这钱,“这是为何?”

严林叹了口气,“百姓用能换粮食的鸡蛋为我们做了饭,这些钱是补贴他们的。”

“……。”赵云又震动了。竟然还有吃饭给钱的军队!这是怎样的一支军队呢?

“别多说了,快走!”严林三步并作两步,没有走正门,反而从另一个方向翻墙头走的。

其他士兵也是有样学样,看熟门熟路的,应该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

赵云震惊中慢了一步,就说开溜的时候,却是被回来的老村长拉住了。

老村长见到鸡蛋一个没动,人都没了,岂能不知为什么,死命拉住赵云,“子龙,今天你出的力气最多,那么好的袍子都没了,这两个鸡蛋,就是这两个大个的,是马寡妇专门为你煮的,拿着两个蛋,回去吃吧。”

赵云是什么人?怎么能吃马寡妇的这种东西呢?

马上就推了回去,“老村长,我是神策军的士兵,我不能犯错误。”

“这算啥错误!”老村长瞪眼睛。

“会被砍头的。”

“这么严重啊……。”老村长默默一阵,反而是悄悄塞了过去,“没人看到的。”

“没人看到也不行!”赵云掌握好力度,摆脱了老村长的手,立刻翻墙头也跑了。

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翻墙头,竟然感到比上阵杀敌还紧张刺激,真是匪夷所思。

村民们其实并没有真正离开,此刻全部进了院子。

老村长看着鸡蛋,道:“这鸡蛋已经煮熟了,不吃可就坏了。不能浪费,明天做一锅粥,放进去给大家一起吃。”

“哦,有鸡蛋吃喽!”几个小孩子立刻欢呼了起来。

“老头子,你看这些钱!”老伴紧张的从筐里拿出了那吊钱。

村民们的目光凝滞住了。

老村长流下了眼泪,“袁家四世三公,素来对百姓宽厚,如今传到大公子这里,更是叫我们如何报答这份恩情……。”

……

数日后。

袁谭晚上从军营返回了府邸。

子龙的忠诚度又提升了,他便琢磨着是不是从百货大楼里面买一些好东西出来,效仿帝王霸主趁热赏赐一番。

“主人主人,蔡家小姐的信到了。”

“好好,快给我。”

袁谭迫不及待的接过来,直接坐下来就看。

小雅乖巧的侍立在旁边,心里嘀咕着,“这是这个月第十封了吧,次数越来越频繁了,一来一回的,几乎天天都在通信。”

袁谭坐在那里看,忽然感到脖子后面传来幽香和温度,还有淡淡的呼吸喷在脖子上怪痒痒的,不用说了,肯定是小雅也在看。

小雅是贴身的那种侍女,袁谭没有拒绝一起看。并且,还时常请教小雅。毕竟他是个大男人,有些事情还是要知己知彼的好。

小雅心里又嘀咕,今天也不知写的是什么事情,上一次蔡小姐说她吃鱼的时候差一点被鱼刺卡住。主人回复的是,龙骊马比以前跑的更快了。

鸡毛蒜皮的事情,这两个人却是沟通的热乎到无法想象。

她睁大眼睛看着,这次好像是大事。

原来上一次袁谭说龙骊马跑得快,约蔡琰出来踏青,也骑乘一下天下无双的骏马。

而这份回信里面拒绝了,不是不想来,是因为其他不方便的原因。

蔡琰在信中抱怨她的肌肤,和红粉、胭脂、铅粉有冲突,皮肤开裂,无颜见君,等过一段时间好了再说。

袁谭立刻揪心。

张衡《定情赋》写道:“思在面而为铅华兮,患离神而无光。”

曹植《洛神赋》也说道:“芳泽无加,铅华弗御。”

在语言文字中,一个新词汇的出现,往往伴随着新概念或新事物的诞生。

“铅华”一词的广泛使用,是铅粉在社会普及的反映。

这时候的人用铅粉来提升光泽。

而铅是有毒的。

同时汉代的红粉胭脂,也没有后来的纯度,对皮肤刺激很大

很少有人的皮肤能够适应,素颜的时候,很多明显皮肤都侵蚀了,严重的时候,化了妆也掩盖不住。

然而女孩子们为了漂亮能够作出巨大的牺牲,古代的女孩子也不例外。

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