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章 袁谭有些心虚(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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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谭坐在那里,摇着扇子,老神在在。

二狗子和赵大牛侍立两侧。

史达就纳闷了,到底是谁给此人的底气?如此从容淡定。

要知道金婷楼可是服饰行业的天下第一招牌。

其主母的天蚕变针法,天下无双。

史达一瞬间就想好了,一会不用剪刀了,用火烧,看那时候,此人还能从容淡定否。

四周围观的公子掌珠们,窃窃私语,又窃窃私语。

史达向自己这边的试衣间看去,忽然,眼睛充满了垂涎,充满了高然,充满得意,充满了敬畏。

人们发现目光有异。

立刻顺着转移了视线。

就看到,一位佳丽,款款而来。

逶迤于地的绣凤嫁衣,火红得炙热。

头钗朱玉拥玫瑰,身有红衣绣凤凰。

这个叫小燕的侍女,穿上这件嫁衣后,竟然有了富贵掌珠的气质,整个容貌都提升了一个档次。

惊艳,真的很惊艳,公子们瞪大了眼睛,充分诠释了瞠目结舌。

掌珠们的目光不断在衣服的每一个部位流转。

“真不愧是镇店之宝。”

邺城富人圈的婚礼,那个月都有一二次,这样的嫁衣霞帔,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史达满意的点了点头,目的达到了,随着这些富家公子掌珠们将这个消息传出去。

更多的新人都会来这里购买嫁衣。

不禁又想,自从大公子平定并州后,结婚的人越来愈多了。

他虽然只是一个民间的执事,但多少也能明白一些原因。

有大公子坐镇,袁家稳得一批,生活何其安定,赶紧结婚生孩子过好日子。

话糙理不糙。

史达去看袁谭,发现也是很惊讶的神情,心里更加高然。

负手而立,淡淡道:“这位公子,如何?你的怎么还不出现,若是自知不敌,可以避免穿出来丢人现眼,直接一把火烧了即可。其他事情,本人大人有大量,就不和你计较了。”

这么长时间都没有出来,肯定是自知不如,在消磨时间吧?

众人顿时纷纷摇头。

不过这些公子掌珠,本来就没看好袁谭,倒也没有什么遗憾的。

“大公子,快看!”

袁谭身后,传来小雨的激动喊声。

众人一起看去。

一道圣洁的白色光芒,立刻冲击了他们的视线,散射开来,才看清楚是一件绚丽夺目的婚纱。

纯白的婚纱何等高贵圣洁,上面镶嵌着无数水钻,犹如一颗颗繁星,在黑暗中熠熠生辉。

刹那间压倒了所有见过的各式嫁衣,豪横霸占了古人的视线。

带着意大利米兰的时尚,法国香格丽舍大道的魅力。

后摆完全展开,拖曳及地一丈许,如孔雀开屏,垂下天使描银十二翼,绣着欧皇宫廷的专属花纹。边缘滚寸长的金丝缀,镶五色米珠,行走时簌簌有声。

有诗赞曰:头戴纱环玉步摇,花容月貌出芙蓉。此时不忆那时妆,九天圣女下凡来。

只是出现,在人们心中,已经成为永恒。

随着蔡琰莲步走来,这一刻,散发着莹洁而纯净的光,隐隐带着不可一世的傲慢与神圣。

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自然而然的就拿捏出这样的气质。

袁谭错愕,也是没想到,蔡琰穿上婚纱后,美的如此惊人。

微微弯腰,欧皇般绅士一礼,伸出一只手。

蔡琰脸红,将手搭上去的一瞬间,这里的公子掌珠们再次发出了惊呼声。

这礼节,带着那浓浓的爱,真是太好了。

“我的天啊。”掌珠们不禁倒在了公子们的怀里,“母仪天下,也不过如此吧?”

来这里看嫁衣的,肯定都是一对一对的。

此刻也是一对一对的。

公子们眼睛不带眨的,已经流下了口水,让人们直观的知道了什么是垂涎三尺。

随后就是口水被吸回去的声音,紧跟着传来痛呼。

实乃身边掌珠们吃醋所致。

对于掌珠们来说,能穿飞凤嫁衣结婚,就此生无憾矣。但若是能穿这件婚纱,体验母仪天下的感觉,多嫁几次又有何妨?

当然,这只是空谈,但也能看出掌珠们内心的震惊。

其实袁谭这件婚纱还是很保守哦,没有前心后背坦诚相对,但也因此做工更加考究。

谁还会再去看飞凤嫁衣一眼?

这让站在那里的小燕手足无措,紧咬红唇,面色苍白,拧着手指。

原本,她穿上这件嫁衣后,应该是全场的焦点才对,但没想到,反而因此深受其辱。

“不可能,这绝对不可能!”史达身为最大奢侈店的执事,不可能不知道好歹。

此刻五官都扭曲了,活见鬼的神情,喊道:“这不是嫁衣,嫁衣还有这样的款式?绝不是!”

“你怎么知道不是,这就是嫁衣,未来最流行的趋势。”

袁谭打开折扇扇了扇,身边是他的十二翼女天使。此刻展开纯洁的双翼,带着圣洁的笑容,翩翩来到他的身边。

无论古人如何心灵手巧,也不会想到嫁衣还可以这么做。

此刻,这些人是如何的动荡,不足以用言语来表达。

这时候,公子们纷纷走了出来。

“史达,这嫁衣代表了婚礼的神圣、纯洁,和红色嫁衣的喜庆异曲同工之妙。”

“明理之人自然知道是嫁衣了。”

“这位公子这般设计嫁衣,真乃神来之笔,令吾等眼界大开。”

“胜负已分,还不快把这件飞凤嫁衣给了人家。”

史达脸上火辣辣的,恨不得把时间倒退回去。

“不……我是说,还没有分出胜负呢!”

他深知无法阻挡,毕竟这么多公子掌珠看着,若是不给的话,对于整个金婷楼招牌的损失,可就不是十万贯那么简单了。

但真要给出去,他那里有钱赔这十万贯,这辈子就完了。

“你还有何话说?”一位掌珠道。

大家都是一对一对的,袁谭也是一对。

她们也都知道了史达刚才的嘴脸,袁谭并非无理取闹,当然反转了态度,站到了他这边。

“这……这……。”史达这了半天,“针法!对,针法!”

说到这里,史达擦了把汗水,“我承认这位公子的嫁衣,无论是设计理念,还是用料,前无古人。然而,服饰嘛还需要比做工,比拼针法,才能够分出上下。”

掌珠和公子们面面相觑,这话也无不道理。

袁谭眉头一皱,这家伙还真是个鬼机灵。

要知道这件婚纱,工序都是用缝纫机制作出来的,根本无法和古老的手工技艺比拼。

比针法,必败无疑。

不过也无所谓了,袁谭本对这什么飞凤嫁衣没感觉,不要也罢。

虽然打个平手,但天下人的目光自然雪亮。

不用他出手,金婷楼的家主就会严惩这个执事。

刚说要走。

“针法怎么比试呢?”有人问道。

如今发生的事情,对史达打击极大。

但不愧是大店的执事,多少冷静了下来。

“诸位稍安勿躁,诸位应该多少有所耳闻,金长老就在本店后宅居住。”

他这句话一说出来。

可能许多公子掌珠不知道,但一些带着儿孙来挑选嫁衣的老夫人们连连点头。

这服饰行当,肯定都要有裁缝、女红。

金老太太的女红,邺城第一,在整个北方都是很有名气的。

就比如现在店里的这些老夫人,年轻的时候,尤其是结婚这类重大场合的衣服,都要买这位金长老的。

这位金长老,就相当于后世米兰、香格丽舍,最着名的设计师加裁缝。

可了不得。

史达自己个也使劲点头,认为自己这个应对办法太妥当了。

将会保住镇店之宝,保住金婷楼的名声,同时也保住自己的性命,

“大家稍等片刻,我去去就来!”史达道。

忽然,史达发现袁谭正在离去,一愣。

对于他来说,袁谭走了,自然是极好的事情。

然而转念一想,此人这一去,人们会说他虚怀若谷,不屑继续比拼,将会带走金婷楼多少的名声?

那样的话,史达虽然保住了飞凤嫁衣,但也同样会被家主严惩,一生都不在有好日子可过。

他为什么要走。

心虚了!

知道在针法上无法和金家的天蚕变相提并论。

史达这么想是正确的,因为袁谭自己也是这么想的。

只有继续比拼下去,扳回一城,才能够保住金婷楼的名声,才能够保住他的未来。

“这位公子为何如此急去!”

袁谭不得不止步,急摇唐伯虎的扇子。他缝纫机的粗鄙针法,怎么和古老的神奇针法比拼?

不急能行吗。

带着百货大楼回三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