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九章 一剑封喉(1 / 1)

混在19世纪美利坚 疏通 1183 字 20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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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指着自己的鼻子,脸上表情的意思人人都能看懂~你特么有没有搞错?。

对面的理由充足:“你一看就是这个恶棍的主人,他应该是你的随从。你应该为他的行为负责。”他面目狰狞道:“刚才你笑的最开心,很快你就笑不出来了。”

洛克道:“只敢找一个少年决斗的懦夫,理由倒是挺多。”

奴隶主涨红了脸强辩道:“跟一个随从决斗有失我的身份。”

土匪真的很想拿枪崩了他。

这时已经有人围观了。人群中有人道:“小子,道歉吧。道歉就完事了。”开始有人哄笑。

不过也有人大声道:“这是可耻的,这不是一个南部绅士的正当作为。”也有不少人纷纷附和。

决斗这种事情在独立战争以前北美还是比较少见的,在英国人制定的法律上也是非法的。不过之后反而开始盛行,大概是欧洲其他地方移民太多,把决斗的风气也带来了。流行程度现代人估计都想不到~甚至有独立宣言的署名者都在决斗中死亡。

说白了,就是一言不合就要跟你玩命。

在南部更不得了,属于家常便饭。就这么说吧,几乎所有的南部有头有脸的人物,都曾经跟决斗扯上关系。什么总统,州长,将军,报社编辑,演员之流都玩过这个。其他没有记录的,只会更多。

虽然法律禁止,但根本没人管和告发。这种状况直到南北战争结束后依旧如此。

据说在新奥尔良的古老墓地里,有很多墓碑上面都刻着“死于荣誉的战场上”之类的东西。

乔治曾经说过让汤姆无言以对的话~“如果禁止决斗,并严厉惩处决斗参与者,最终的结果是大家都变成嘴炮,污言秽语横行。很显然,这不是文明的表现。只有在嘴炮可能会死的情况下,才会让人彬彬有礼。决斗通常是为了荣誉,而一个不重视荣誉的地方,军队一定是弱鸡。”

此外决斗也形成了很多规矩,甚至有指导书籍,比如《荣誉的准则》。这本书的作者是南卡罗来纳州州长。

不过,路易斯安那州的人则喜欢按照新奥尔良的约翰·麦克唐纳·泰勒所写的更加精密周详的“决斗注意事项“二十六条“”办事。现在新奥尔良还有很多以这位的名字命名的学校。不过最近好像他的雕像被丢进密西西比河了。

南部绅士们认为:“对那些极其重名誉的人来说,只有丢脸和失去荣誉才是罪恶。“

现场人越来越多,不过因为汤姆的年龄,舆论很快变成谴责这个奴隶主。

汤姆道:“都说南方人尚武,个个都是正真的绅士。很显然,这位除外。”就在各位观众以为这少年要拒绝决斗时,汤姆说道:“不过,我将接受你的挑战,教教你如何当一个合格的南部绅士,上帝将为我作证。”

实际上,没人觉得汤姆拒绝有损荣誉,他还只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如今居然接受决斗,让观众哗然。有人喊道:“你可以不用理会这个家伙的。”

白衬衫一看这样不行啊,装模作样说道:“少年,我只是想让你管束一下你的随从。很遗憾,你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他的话引起部分观众的称赞,看看,是这小子自不量力。

马丁笑道:“原来人多了,你就变得彬彬有礼了。”

白衬衫当没听见,环顾道:“那么,谁来做见证人。”

很快有人自愿担任,也是个奴隶主,这种职业可能比较有闲工夫。

洛克拉拉汤姆,小声道:“克鲁格先生,我建议你不这么做,你比他重要多了。”几个船长也围过来劝阻。

汤姆笑道:“不用担心,很快就好。你得知道,那个手套砸的是我的脸。”

洛克看了看老神在在的大胡子等人,心想,这帮随从是怎么回事?任汤姆胡闹么?

汤姆大声道:“我的船在港口明天一早就要出发,所以,时间宝贵。我提议,决斗时间越快越好,地点别选了,就在那边的橡树下面。”

见证人愣了下,道:“好的。”转头对白衬衫道:“你的意见呢?”

白衬衫无所谓道:“正合我意。”

后面又是一堆繁琐的规则,汤姆不耐烦道:“武器随便,我只要求快点开始。”

白衬衫拒绝了火枪,这个对他很不利,在他看来,这是唯一能让让这小子有能力翻盘的武器。

不过没人质疑,路易斯安那州决斗“传统”武器是剑,白衬衫这是很正常的选择。

汤姆道:“用拳头可以不?”

见证人迟疑道:“也不是不行,不过那是粗鄙之辈的选择,看您的穿着和这一群随从,您确定吗?”

白衬衫反对:“他选择了时间地点,武器应该我来选。”

见证人看向汤姆,汤姆道:“如您所愿。”

围观的人越来越多,甚至还有警察在看热闹,浑然不觉这些人正在违法。

黄昏时分的太阳看上去很大,但并不刺眼,红彤彤的像一个鸭蛋黄。已经接近地平线了。阳光穿过橡树和一些灌木,有一些被建筑挡住了。从某些角度看,汤姆和白衬衫如同剪影。

汤姆拿着一把实战型欧洲迅捷剑挥动几下适应重心,这是一个观众借给他的。南方佬佩剑的比例比北方高多了。确实尚武成风,难怪战争初期能打个北方满地找牙。

见证人宣布,在场所有的人都是旁证时,白衬衫忽然提出检查武器,说武器应该是一样的才公平。

汤姆:“……”

白衬衫说这位少年的剑似乎长了一点。

就为这个?

汤姆无语:“……随你的便。”

见证人都有点烦了,不过还是很快在一家店里找来两把一样的剑。

汤姆一看,卧槽装饰品?拿在手里掂了掂,还好,重量足够。他捏住剑身撇了撇,不错,挺坚固的。

这把剑华丽非常,还镀了一层银,雕花镂空镶嵌一样不少,意大利风格的护手。在夕阳下闪闪发光光。

汤姆摸了摸,发现居然也是开刃的。估计是因为这种玩命成风地方,不开刃根本卖不掉。

终于,见证人开始数数了:“3,2,1,开始。”

白衬衫挺起剑接近汤姆后就试探的刺出一剑。汤姆毫无退缩避让的意思,在白衬衫收剑同时,突然向前一大步用护手前重心部位支开白衬衫的剑身前半部,然后一剑就刺穿了白衬衫的喉咙。

也不知是不是故意,剑刃割断了他的动脉,登时一片血雾喷出。汤姆走开两步,以免被血弄脏衣服。掏出那双白手套,把剑尖附近的一点血珠擦干净后扔掉。

汤姆道:“这把剑不错,既华丽又实用,多少钱可以买下它?”

一片寂静,忽然人群里有人大声道:“这是我店里的货,两把一共120美元。”

汤姆来到侧面从白衬衫低垂的手里把他的剑拿了过来,道:“成交。”

白衬衫再也坚持不住,跪倒在地。

汤姆想了想,对白衬衫道:“上帝为我作证。”

也不知他还能不能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