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6章 不讲武德2!(1 / 1)

请收藏本站,并多收藏几个备用站点:

版权的类型很多,有文学作品,游戏动漫,也有专门的影视作品,其中还涉及到了肖像权的使用。

像联想的这个诛仙广告,唯一算是沾边站得住脚的就只有刘亦菲的肖像使用权,因为刘亦菲是代言人,有签自己的肖像权授权,所以联想那边是可以用的。

但这个肖像授权只限刘亦菲本人,是不涉及她出演的那些影视作品的,因为那些影视作品的版权跟她一个主演没什么关系。

例如诛仙系列,刘亦菲确实是出演了陆雪琪,但陆雪琪这个角色是诛仙里面的,是需要作品版权方进行授权,同时这里面的广告很多都是用的电视剧里面的,服化道也是电视剧里面的,而且是在没有跟刘亦菲这个主演,电视剧版权所有方打招呼得到正式授权的情况下直接使用,这属于非常严重的侵权行为。

所以叶羽这边的计划是,做为电视剧版权方的他,直接起诉刘亦菲,先把事情闹大,直接闹到法院上,然后刘亦菲再在媒体面前叫屈,同时质问联想那边,然后再转而直接联手起诉联想。

这样的好处是,可以先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跟刘亦菲打个配合,让她赔付巨额赔偿金,然后直接达成和解,再一起起诉联想。

因为联想还直接侵犯了作品版权,而诛仙的作品版权是在刘亦菲工作室,虽然是刘亦菲工作室,但刘亦菲不是唯一的股东,其他股东加一起的股份是远远超过50%。

等联想那边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估计是早就傻眼了,压根就不知道竟然是惹出了这么多的麻烦,到时候也不好指责是刘亦菲这个代言人不讲武德,无论是否选择庭外和解,刘亦菲都可以顺势解约,把锅往联想身上甩,如果真好意思要违约金,那就给,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你收我多少,我这边就加倍从你身上赚回来,让你赔了夫人又折兵。

刘诗诗并不是很懂这些,不过在听完叶羽的计划后,还是有些还不太理解地问道:“为什么要弄得这么麻烦,不如直接起诉联想。”

“谁去起诉?我吗?就算我起诉了哪又如何,对方可以直接甩锅,甚至动用自己背后的人脉,把消息先封锁住,然后象征性的赔个几百万,广告换一下,不涉及电视剧版权,不痛不痒,不然你真当别人傻,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的后果?

不过是享受惯了所谓的特权,打着“民族品牌”的名头得到了各种特殊照顾,有恃无恐罢了,毕竟茜茜这边还真不能直接起诉跟联想闹翻,虽然合法,但不附合行规,这对她以后的发展影响很大。”

“弯弯绕绕的好麻烦,你们这些人就是脑子太复杂了,做人还是简单点的好,随你们高兴吧,我先回房睡觉了,看什么看,我今天亲戚来了不方便,真的没骗你,等过两天亲戚走了再说。”

原本还打算“双刘夺羽”的叶羽,现在也只能是暂时放下这样的双飞打算,鬼知道是不是真的,也可能只是脸皮薄,还不太习惯。

跟有丰富双飞经验的刘亦菲不同,刘诗诗之前可都是一个人,还真没跟其他女人一起过,自然是有些不习惯很排斥,但她也听说了一些情况,知道自己这个混蛋男友的小嗜好,所以需要更多的时间适应,习惯,毕竟她今天才刚跟刘亦菲第一次正式见面,晚上就睡在一起,她是真做不到。

当然,也可能真就只是亲戚来了,反正这种事谁又说得清楚,叶羽还真没专门计算身边妹子的亲戚都是什么时候来,也没这闲工夫。

刘亦菲对此自然是没什么意见,可以独霸后宫,她自然乐见其成,甚至还可以把隔壁屋的妈妈也给一起叫上,先靠着母女花的优势占得先机,刘诗诗就一个人,怎么可能会是她们母女的对手,后面找机会把她给收编就行了。

如果说之前刘亦菲还会把刘诗诗当成对手,那今天一整天的接触试探,她基本上是对刘诗诗有谱了,还是很好对付的,真正比较难对付的还是娜扎跟武田惠子那女人,这两个才是真正的劲敌。

做为电视剧主要出品方的红星坞,或者说陈红在接到叶羽一早发来的信息后,是罕见的非常严肃,因为这不是小事,虽然现在只是对刘亦菲跟刘亦菲工作室出手,但她不傻,明显看得出叶羽真正的打算,刘亦菲跟他什么关系,陈红还能不清楚?

不过这种事她不想掺和也不行,尤其是在那个什么蔡姨突然冒出来后,陈红的压力还挺大的,像最近的两部电影就不再是跟红星坞合作,而是选择的坐拥南方院线跟博纳的蔡言芝,所以陈红虽然不太想得罪联想跟泰山会,但还是第一时间找来了法务进行相关的起诉。

“红姐你认真的?直接起诉,不先发律师函或者跟那边沟通一下?”

圈子里往常遇到类似纠纷的时候,一般都是先发律师函警告那边,吓吓那边,争取庭外和解,很少会不讲武德,招呼都不打的直接起诉走司法程序,因为这样近乎是一来就撕破脸,很容易结仇结怨的。

当然,这要是一般的小明星自然可以不用在意,刘亦菲现在正是如日冲天的时候,直接就这样乱来,是不是有些过于草率了,而且这是联想的广告侵权,跟刘亦菲的关系不能说完全没有,但也不算很大啊?

“我是通知你怎么做,不是跟你商量,按我说的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