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七章 该来的还是来了(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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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身边多了一个人,那人戴着一顶灰色针织帽,下面是黑色卫衣,正手拿一罐青岛啤酒微笑看着他。

“你是?”

林跃说道:“我叫张开,是黎维娟的同学。”

“你是娟儿的同学?”何风一脸警惕的样子。

“别害怕,我没有恶意的。”林跃从兜里拿出自己的学生证递过去。

何风看到个人信息页的照片和京南理工大学的公章,这才稍稍安心:“你好,我叫何风,是黎维娟的高中同学。”

何风跟黎维娟在一起的时候说安徽话,现在跟他说话换成普通话了,虽然并不标准。

林跃说道:“你们的关系我知道了。”

何风脸色变了几变,看着他的目光很是复杂。

林跃知道他在想什么,哑然失笑:“你想多了,我不是黎维娟的男朋友,还记得你在308宿舍看到的那个伤风感冒的姑娘吗?她见黎维娟的状态不好,要我过来看看你们。”

“哦。”何风的脸色好了一点,拿起放在桌子上的易拉罐往嘴里倒了口酒,完了把基本没动的锅贴往林跃面前推了推:“你不嫌弃的话,吃一点吧。”

他这么一说,林跃还真觉腹中饥饿,由桌子上的筷子篓里拿出一双筷子,夹了一个锅贴放到面前的盘子里,用力咬了一口,绿的是韭菜,黄的是鸡蛋,黑的是木耳,三鲜馅的。

“娟儿爱吃三鲜馅儿的饺子,我就给她要了一样馅儿的锅贴,你如果吃不习惯再跟老板要。”

这个何风还挺实在的。

“吃得惯,吃得惯。”林跃往盘子里倒了点醋蘸着吃。

“听说你和黎维娟是在高考补习班认识的?”

何风点点头:“是,去年她考上了,而我连考三年都没考上。”说起伤心事,看得出他很难受,因为自己的无能,还因为不能继续和黎维娟维持情侣关系,她今天的表现也让他很受伤。

“为什么不考了?”林跃故意问了一个看起来很低智的问题。

“连考三年都没考上,实在是没有信心再考了? 而且去年我爸病了一场? 花了不少钱,家里已经没钱让我再复读。”

“所以你就来这边打工了?那有什么目标没有?”

“我堂哥来这边有三年了? 现在一个工地上给人搭脚手架? 薪水还可以。”

“何风,你一个高中毕业生去建筑工地干活? 不觉得屈才吗?”

“没办法,考不上大学只能出卖苦力。”

林跃沉吟片刻:“我在珠江路电子市场的柜台缺人照看? 既然你是娟儿的朋友? 不如过去帮我吧,放心,薪水肯定比你在建筑工地搭脚手架要高,而且是接触电子产品的行当? 上升空间总比下工地大。”

何风呆了一下? 没有想到这个看年龄跟他差不多的年轻人都开始做生意当老板了。

“你说的都是真的?”

林跃拍拍他的肩膀:“对于寒门子弟来讲,读大学算是打破阶级壁垒的捷径,但也不是唯一的道路,跟我干吧,我会尽可能的助你追回她的。”

何风低下头? 看着盘子里咬了一口的锅贴想了好长时间,最终答应下来。

林跃并不意外他有此决定? 好歹是读过高中的人,眼光和智力必然高于一般人? 是到建筑工地做一名苦力工人,还是到电子市场拼一枪? 这个选择题不难解答? 何况自己答应给他高于搭架工的薪水。

“我跟娟儿……真的还有可能?”

“放心吧。”

“哎? 那我今天先去找堂哥,告诉他我不去他那里了。”

林跃递给他一张名片:“明天中午我在珠江路的电子市场等你。”

“好。”

何风起身要走。

林跃叫他等一下,起身到柜台要了个塑料袋,把剩下的锅贴装好递过去:“明天早晨省得买早餐了。”

何风接过锅贴揣进怀里,拎起蛇皮袋和提包走了。

林跃这么做并不是心血来潮,单纯地想给何风一个好的未来,小海、阿伟两个人今年读大三,课程方面很紧,已经没有时间帮他照看柜台,最近俩月都是在雇社会上的人看店,然而对于那些人的工作态度,他很不满意。

如今何风来找黎维娟,既然对方是来这座城市打工的,倒不如忽悠他去给自己看柜台,总好过他一个外地人去工地上混日子,也能解自己的燃眉之急,何乐而不为呢?

……

翌日,完成上午的课程,林跃带着阿阳前往珠江路电子市场,俩人到的时候何风已经在楼下大门外等着,这让他哭笑不得的同时,还有几分唏嘘,好像自卑已经烙印到这个连考三年都没考上大学的年轻人的骨子里。

林跃先带着他逛了逛市场,然后前往仓库,介绍光盘的类别、价格,销售小窍门,以及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

薪水定的是每月一千块,提成另算,何风开心的不知道说什么好,满脑子都是好好干,报答张同学的想法。

其实林跃对电子市场柜台的光碟租售业务持放养态度,这里每月挣得几千块钱就是大学期间每月的零花钱。阿阳这个地头蛇帮忙找了间一室一卫的房子安顿何风,完事两人去了朱小北的姐姐朱小南的饭铺一趟,关心了一下爱马仕炒饭的经营状况,之后返回学校。

半个月后,江湖聊天室的主程序完工,接下来就是测试,以及收集BUG打补丁了。

许开阳把家里的电脑搬到宿舍,林跃又找到曾毓,借来她的电脑,在315宿舍搭建起一个局域网,用以测试江湖聊天室的各项功能,可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小胖和阿阳那群人玩起了《暗黑破坏神1》和联机《红警》。

林跃很确定,自己没有教给他们联机方法,这群玩物丧志的家伙自学成才。

……

这一天,烹饪社举办了一场烹饪比赛,请他过去做评委,林跃没有拒绝,晚上七点左右从外面回到男生宿舍,刚把一身油烟味的衣服拿去盥洗室洗干净回到315宿舍,还没等坐下歇口气,身后传来一阵敲门声。

门没关,走廊里站着一个人。

一个真正的稀客------阮莞。

小胖等人对郑微过来已经司空见惯,朱小北也偶尔来喊林跃去操场打球,这两个月不知道为什么没见她来,而阮莞……这是她第一次过来。

“老张。”

林跃正拿着超人牌吹风机吹湿漉漉的头发,闻言回头一看是阮莞,不由得微微一愣。

他看了一眼坐在电脑前面刷骷髅王李奥瑞克的小胖等人,见他们衣衫整齐,笑着说道:“是阮莞啊,进来吧,都是熟人。”

许开阳在后面起哄:“阮大美女光临寒舍,不知有何贵干?”

阮莞没有回应许开阳的玩笑话,望林跃一脸严肃说道:“老张,你出来一下,我跟你说件事。”

林跃一听她的语气,心里咯噔一下,该来的还是来了。

赵世永那个没有担当的妈宝儿男。

想想阮莞的遭遇,她才是剧里最可怜的人。她对赵世永死心塌地到什么程度了,结果一次又一次地被伤害,后面要不是那个二货喊她去看演唱会,也不至于出车祸身亡。

而她那个未婚夫吴江……《致青春》这本小说涉及到的人物太多太杂,两个小时的电影很难完整地讲述几位主角的青春往事,所以节奏很快,情节很零碎,其实在小说里面,阮莞和吴江结婚了,不过是一段失败的婚姻,有次她在家里跌倒,伤的挺厉害,自己难以起来,然而手机就放在身边,她愣是没有给吴江打电话,就那么躺在冰冷的地面看着天花板,一直忍到那个事业心很重的医生下班回家。

阮莞死后没多久,吴江便和青梅竹马结婚了,他在医院的同事讲他变得开朗了,上下班去车库的路上会哼唱小调,用手指旋转车钥匙。

青春不朽?

这样的青春不朽,林跃很想说一句“去他妈得。”

赵世永……

谭小晶(被赵世永搞大肚子的眼镜女)说的很对,他配不上阮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