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章 王天圣(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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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就在凌牧云一只脚迈进松鹤楼之际,清越的琴音曲调微微的向上一扬,其中透露出的欣悦之意更加的浓郁,佳客临门,一个主人欣喜迎客的景象不由自主的便从众人的脑海之中跳了出来。

凌牧云心中暗惊,能将曲中意境渲染到这种程度,这弹琴之人不仅琴艺实已达出神入化的境界,便是精神修为也实在不可小觑,如此人物,实乃他生平所仅见。

凌牧云能够听得出来,这琴音虽然清雅迷人,却并不未有内力加诸其中。从前他以为似他岳丈黄药师一般,以一曲碧海潮生曲便能挑动人的七情六欲而使之无法自拔,已可算得上是音乐一道上的宗师级人物。但与这个不用丝毫内力便能一样勾动人心的弹琴之人相比,他的那位岳丈似乎也要甘拜下风了。

不过随即凌牧云的脸上便忍不住露出一丝淡淡的微笑,不论对方是出于何种目的,能让这样一位琴道大家、乐中圣手以琴音相邀,如此看重,他也足以自豪了。

凌牧云迈步走进松鹤楼中,却见酒楼之中无论是掌柜伙计还是食客,此时都静静的坐在座位之上,闭目倾听,面带微笑,显然都沉浸在了美妙的乐曲之中,竟无一人注意到凌牧云的进来,也就更没人来招呼他了。

凌牧云对此丝毫不以为意,也不去招呼酒楼的掌柜伙计,施施然的穿过大堂,直奔楼梯而去,扶梯而上,但听得那股清扬琴音更见欣悦,似乎也因凌牧云这个佳客的到来而不胜之喜。

迈步踏上二楼,凌牧云举目看去,不由得微微一怔,眼中不禁浮现出一抹惊艳!

不错,正是惊艳!

只见在那临窗之处,一个身穿锦绣丝袍的公子凭栏而坐。在他的桌上并无酒菜,反而摆着一具古色古香的七弦古琴,十根白玉一般的手指灵活的在琴弦上拨动,发出悦耳动听的清越声音,如淙淙泉水,清澈动人。

只见这人一头乌发仅以一条丝带简单的束在脑后,尽显潇洒飘逸之气。面如冠玉,两道剑眉直插入鬓,眉下是一双如梦如幻般的眸子,其中似含有千种风情,百般的潇洒,琼鼻、朱唇,白玉般的面颊上却又隐泛一丝红润,五官直比许多倾城佳丽还要来得精致。若是穿上女装,作女儿家打扮,只怕这世上绝大部分的所谓美女都要为之黯然失色了。

若非见他胸前平坦,白玉般的脖颈上也有喉结微微凸起,凌牧云都要忍不住怀疑这人乃是个天姿国色的女子所扮了。即便是凌牧云这个见多了美女的人,乍见此人,心中都忍不住泛起一声赞叹,眼中亦是忍不住流露出惊艳。

不过这位公子美则美矣,却丝毫没有阴柔妩媚之意,反而浑身都透露出一种英武、豪迈之气,顾盼之间,隐隐间竟然有种难以言喻的骄傲,令人不由得为之心折!

凌牧云都不用问,就知道这个弹琴之人,肯定就是先前遭调戏而出手教训李白音之人。

因为无论是什么人,只要是上了这松鹤楼的二楼,就会不由自主的将目光集中在这人的身上,他就像是那沙石之间的明珠,轻而易举便会夺去所有人的目光,任何人与他在一起,都会相形见绌,黯淡无光,很难再被人所注意。

李白音除非瞎了眼,才会放着这样一个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美男子而不见,去调戏其他人呢。

别说是李白音了,就算是凌牧云自己,第一眼见了这男子,竟然也不由得涌起一丝心动,不过随即便想起了这人与他一样是个男人,心中便是一阵恶寒,将刚刚升起的那一点点的念头打得粉碎,丢到不知哪里去了。

而就在凌牧云刚刚走上楼头,惊艳发愣的一刹那,那浸泡公子的五指一划,古琴发出一阵连贯的清响,戛然而止,然后他便抬起头,用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微笑着看着凌牧云。

只是这么轻轻地一抬头,如此简单的动作用却已经充满了优雅、飘逸,然而凌牧云却发现,这人虽是在微笑,看似和风扑面,却自有一股难以言喻的似乎是源自于骨子里的傲然透露而出。

凌牧云不禁暗叹了一口气,那个李白音脑子得抽成什么样才胆敢来调戏眼前这位啊!都不必说话,只从这位的仪态举止之间,他便可以肯定的判断出,眼前这位绝对不是寻常之辈,否则绝不会有此等强大而富有感染力的气场。

面对这样一位仅观其气质就知道非同一般的人,李白音怎么就敢连对方的身份来历都不摸清,就要抢人回家?真是被猪油蒙了心了!

“啪啪啪……”

些许念头只是在凌牧云的心中一闪即逝,随即他便向着那锦袍公子微微一笑,轻轻的鼓掌喝彩道:“好琴,好曲,好一个‘有朋来’!余音绕梁,不过如此。”

而那楼上楼下的听曲之人,这时候也都被凌牧云的掌声中从那天籁般的意境之中惊醒了过来,一时间掌声如雷,喝彩不绝,直似要将松鹤楼的房顶都顶掀开一般。

那锦袍公子淡淡一笑,伸手向下轻轻一压。而他这双手似乎有着某种魔力一般,随着他这么一做手势,二楼之上的众人都本能的随他的手势而收声。

一楼之人虽然看不见这锦袍公子的手势,但觉察到二楼的声音骤然停止,虽然不明所以,却也都本能的停下了鼓掌,不再发声喝彩,楼上楼下顿时为之一静。

却见那锦袍公子微微一笑,道:“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曲子想要弹好,须得与意境相合,有佳客来临,这曲子自然就弹得好了。”

说到这里,只见锦袍公子伸手向着他桌子对面的座椅上作势一请,道:“佳客远来,不知可否与在下对坐攀谈,共饮几杯?”

“求之不得,不胜荣幸!”凌牧云哈哈一笑,迈步便走到那锦袍公子的对面坐了下来。

锦袍公子问道:“饮茶还是喝酒?”

凌牧云向着四下里环顾了一下,笑道:“若是品茶,来这里似乎有些不合适吧?”

锦袍公子爽朗一笑,道:“品茶饮酒,意韵自在己心,外物环境理他作甚?心有豪情时,便是夜深独处亦不妨开怀畅饮,心中宁静时,便是闹市街巷之上,又何妨品茶?江湖儿女,洒脱便好,又何必在乎旁人的看法?”

凌牧云闻言微微一愣,心中暗赞对方的洒脱气魄,当即点点头,说道:“不错,兄台说得是,在下受教了,江湖儿女就该有江湖儿女的情怀。今日能与兄台相逢此处,在下不胜之喜,唯有饮酒才能宣泄心中欢喜,不如咱们就喝酒吧。”

“好,江湖朋友相见,就该当喝酒。”锦袍公子笑着点点头,向旁边的伙计吩咐道:“伙计,上酒,上你们酒楼最好的酒!”

伙计答应一声,当即转身快步下去,时间不大,便端上了一坛酒来,道:“客官,这是我们酒楼最好的酒,最上品的花雕,请您二位慢用。”

然而那锦袍公子却一摆手道:“只一坛怎么够?起码也要一人一坛才对,去,再拿一坛来!”

凌牧云也道:“不错,酒逢知己千杯少,一坛酒怎能尽兴?再拿一坛来!”

“好,二位,我这就给你们拿去,请稍等。”

不一会儿,伙计便又端来了一坛同样的花雕酒来,拿来两只酒杯,就要给两人斟上,凌牧云忽然想起在天龙世界里时与乔峰拼酒的情景,哈哈一笑道:“这点小杯怎能喝得痛快?换大碗来!”

不想那锦袍公子却忽然一摆手,道:“还换什么碗?咱们二人直接就用这酒坛喝,岂不更加的爽快?”

凌牧云不禁微微一愣,原本以为乔峰就已经是酒国难得的英雄了,想不到这位的豪气却更大,一点也不像是个翩翩美公子,倒更像是个草莽英豪,心中豪情顿时也被激发了出来,当即哈哈一笑,道:“好,那就直接用酒坛喝!”

两人当即便伸手将酒坛的封泥拍开,开了酒坛,举起来互相一碰,“干!”“干!”仰头各自畅饮一口,放下酒坛,两人相视一眼,不禁哈哈大笑起来。

“今日能得见兄台,实在是三生有幸,不知兄台如何称呼?”凌牧云将酒坛放下问道。

锦袍公子微微一笑,道:“在下王天圣,不知兄台如何称呼?今日能兄台把酒畅饮,亦是人生一大快事!”

凌牧云道:“在下凌云,今日能得闻王兄弹奏之天籁,实是幸事,就冲王兄先前弹奏的一曲,就当浮一大白!”

说着话凌牧云便再次将那坛花雕举了起来,向着王天圣示意了一下,随即一仰头“咕咚咚……”一口气便喝下了足足小半坛。

酒意上涌,凌牧云不禁豪情勃发,哈哈一笑道:“王兄,你先前的曲子弹得虽好,却未免太过文雅,与你我的身份不太相称,我这里倒是有一曲,想要请王兄品鉴。”(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