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是除了廖竹音与容晴,没有人对容晴能改姓司抱什么希望,司家不会认她,廖家也不会准她姓司。
毕竟一旦她姓司了,这不是昭告世人她真的是司云朗的种吗?
廖家丢不起这个人。
明氏命人取来容亭家的账本,然后便准了容晴与孔氏带着人去搬东西,先是衣裳被褥,这些倒是不用对账本,直接带走就是了。
最主要的还是那些珍宝首饰,要一一核对清楚。
不过说是对账,其实也是过一下场,容亭家中这些女子的珍宝首饰也都是容晴的,而且廖竹音当家的之后,家中的账目乱七八糟,许多钱不知道花哪去了,许多东西也根本没有录入册子里。
“就....就只有这些?”东西搬完之后,孔氏有些不敢置信。
容晴的东西比廖竹音的差远了,虽然说衣裳也有十几箱,首饰一个妆匣一个箱笼,余下摆件几件,再然后就是一些被褥了,就算是那些首饰确实也有不少贵重的,可总价算下来也就三万两银子左右。
这不应该啊!
“难不成还有别的?”明氏似笑非笑,“这别的什么摆件、书画、珍贵补品等物他们家已经没有了,我记得是廖氏和离的时候都带走了,而且便是有,难不成还要分给一个廖家女?”
容晴还有别的东西吗?
自然是有的。
昔日容晴作为容国公府唯一的姑娘,容国公夫人还是很疼爱她的,也为她攒了不少东西,打算留给她日后出嫁做嫁妆。
不过当初廖竹音与容晴犯了错,容亭一家搬离容国公府的时候没有带上,现在直接爆出容晴是廖竹音与司云朗的野种,容国公府更是不可能将这份准备好的嫁妆留给容晴了。
容晴能得到走的,也只有她这些年积攒的东西,以及她与廖竹音备置的,廖竹音已经带走的东西。
孔氏懵了好一会儿,她心里算了一下账,算来算去,发现折算的钱财勉强足够填补空缺,但容晴肯定是要留下不少东西装点门面,如此算来,肯定是不够的。
若是不够,那该怎么办呢?
“不是,世子夫人,容晴她...她定然还有别的,那布匹呢?还有钱银呢?”
权贵世家的贵夫人贵女,缺钱的都是少数,看到什么好的布匹就算是暂时不做衣裳也都会买下来攒着,日后要做衣裳的时候再拿出来,而且大多数家中也有绣娘,要用多少便裁剪多少。
“钱银?她的钱银不是她自己拿着便是她母亲拿着,难不成还交给我们保管?至于布匹,我记得她们母女二人是共用的,廖氏和离的时候已经全数带走。”
“怎么?难不成还要我们容家给容晴一笔钱,还要为她准备布匹?是不是连嫁妆也要准备一份,连她的寿衣都要准备好?”
时下嫁女儿的嫁妆颇为丰厚,娘家不但陪嫁有压箱底的钱银、珍宝首饰、田庄铺面,还有什么桌椅箱笼、柜子床榻都准备有,这一生要用的东西基本都准备齐全,甚至连寿衣都有。
“廖夫人,须知适可而止,勿要得寸进尺。”
给廖家带走容晴的东西还是看在景阳侯府给了补偿的份上,廖家若是还想要一份容晴的嫁妆,那就真的是相当的不要脸了。
孔氏也开不了口说要容家给容晴准备一份嫁妆,也不敢再提这事,只是她实在是有些不甘心,又去正房那边查看了一遍,将所有能带走的东西都带走,连床榻都叫人拆了要搬走了。
这些也值不了什么钱银,明氏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懒得计较了。
待廖家人将容晴的东西运走,明氏命人将屋子里收拾一下,通风几日,改日再重新布置,然后才与容亭告辞。
“你今后也不必将她放在心上,若是她心中向着你,记得你养了她的恩情,你念着她些也无妨,但她对你无情,半点敬重也没有,你也不必对她讲什么父女之情,就当是从来都不认识她好了。”
“既然她一心要与她亲生父亲团聚,那么将来如何都是她自己选的,好坏也与你无关。”明氏见容亭有些沉默,又是长叹一口气,
“你也不必觉得她长成这样你也有责任,她今日成为这样自私自利不知感恩的人,都是她母亲教出来的,若非如此,她一个小姑娘怎么对你满心的厌恶怨恨,对不曾见过几面的司云朗满是期待孺慕呢?”
“三弟,廖氏母女害你不浅,这么多年全数是虚假,半点都不值得你惦记,若是你有心,便好好的待容晓吧,那孩子可怜。”
要说容亭和廖竹音这桩婚姻里容亭得到了什么,大约也只有容晓这个儿子了,这孩子也是十分的可怜,廖竹音对他非常的厌恶,像是见不得他好似的。
当年不知道容晴是司云朗之女,大家只觉得廖竹音对于一双儿女差别对待,为容晓有些不平,等知道一切真相,才知这其中的恶心膈应之处。
廖氏不是不爱儿子,但她爱的应该是与司云朗的儿子,却不是容亭的,或许在她看来,和容亭做那些夫妻之事,为容亭生了这么一个儿子,是对她自己的玷污,是让她对不起司云朗。
所以她对容晓那样的排斥厌恶,她自己不愿意心疼这个儿子,也不准别人心疼,不准容景容暄他们和容晓玩。
司云朗活着回来之后,廖竹音闹着和离,一心想要离开容家,她倒是还顾念着容晴,至于容晓,早就被她抛在脑后,如今怕是都记不起还有这个一个儿子了。
容晓有这样的母亲,简直是倒了八辈子的霉了。
容亭哑了哑,对于越来越沉默的儿子,也有些心疼,如今他也不想去想廖竹音容晴了,还是想想容晓,想想自己的将来吧。
“大嫂说的是,我不会再想她们了,她们已经与我再无瓜葛。”
“这才对,改日我叫人准备一些的东西,重新布置一下正房,之后你成亲了,也好搬过去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