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百慕大三角~~第十章 初见苏碧筠(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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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初至隋唐第一章百慕大三角

大隋大业十年初夏,杨琦一声月白长衫,站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宅院里,对着一颗院落中的老槐树敛眉静思,时不时摇头苦叹,倒像是一个名落孙山的举子,在归家后暗自颓唐。

杨琦这两天的反常让杨夫人卢氏非常奇怪,站在走廊里静静地看着自己的亲身独子,她觉得隐隐有些陌生,明明还是那个高挑清瘦的书生模样,还是那副俊秀地像个女孩儿的五官,偏偏神采气质完全不同,没有了往日的木讷、酸腐和倔强,倒是一双深邃的眼睛里透露出洞穿世事的犀利明快,简直像是变了一个人。

“莫非真的是那天滑到时脑袋磕伤了?过几日要找个大夫来看看。”卢氏自言自语地一通,摇摇头转身走了。

杨琦,十八岁,秀才功名,五年前应亡父被贬,举家随父从豪华热闹的长安城来到了沧州府,三年前时任沧州府正六品通判的父亲杨逸尘因伤寒症病故,临终遗言不愿归葬长安的杨氏祖坟,杨琦便陪着母亲在沧州郊外的父亲墓前结庐,守孝三年,今年年初恰巧孝期结束,正踌躇满志地准备今年中秋左右的秋试,岂料前连天在雨地里滑到,碰伤了后脑勺之后,就变得沉默寡言起来,对身周的一切都显得非常陌生,眼里带着强烈的排斥感。

此时院落里空空如也,杨琦正对着槐树喃喃自语:“没想到百慕大三角海域的上空还真是平行世界的同道,我居然真的穿越了。”其实,只有他自己知道,应该是另一个、完全不应该属于这个世界的人,有着另外一个在那个时间声名显赫的名字:龙一。

龙一,表明身份是清华大学文理双修的高材生,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考古学和经济学双料博士,暗地里还有个不为人知的身份,中国国家安全保护局特工组“龙组”组长,代号跟他的名字一样,就叫龙一。

他是个孤儿,自幼无父无母,在孤儿院的启蒙教育是被时任国家安全局局长的张自忠上将慧眼发掘,从小接受各方各面的训练和学习,成为了国内首屈一指的青年学术专家和多面顶级特工。

一个月前,他被派到美国洛杉矶参加一场有关古董的拍卖会,身份是负责鉴定真伪的专家,真实目的是想方设法拿回被引渡出国贩卖的顶级国宝——秦始皇传下的传国玉玺,这也是本次平拍卖会的压轴大戏。

最后两家洛杉矶的黑帮为这个玉玺大打出手,龙一在一片混乱之中“黄雀在后”,携带玉玺转进了早就准备好的跑车。

穷凶极恶的黑帮岂能放过这个所谓的学者?他们一路猛追,把龙一一路逼到了迈阿密的出海口。龙一无奈之下,驾驶一辆特工组早就准备好的长弓阿帕奇武装直升机飞向了被称为“死神领地”的百慕大三角海域,终于,黑帮的团伙没有再追,因为对于深知那地方恐怖的他们而言,这是个比十八层炼狱还可怕的生命。

龙一的直升机终于在百慕大三角的海域上空因为燃油不足而濒临坠机,他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潜水服,准备跳海之时,瞬时风云突变,一场飓风暴突然出现在原本平和的海面,而且向着他的直升机冲了过来。天空中更是传来一通闷雷,一连串地从头顶滚过。声音非常响,好像就在他脑袋顶上炸开似的。

龙一虽接受了无数的训练,但面对这可怕暴虐的大自然,一个普通人还是显得如尘埃一般的微不足道,他没有什么逆天改命的特异功能,很自然地在跳进海里的同时被卷入了飓风形成的洋流漩涡之中。

龙一虽然身体素质远优于常人,但也很快被这剧烈高速旋转的水流弄得头昏脑胀,他下意识地抬头瞧了一眼天空,这一望之下,吓了一跳,只见头顶数米高的水雾之中,裂开了一道五彩斑斓的裂缝!那裂缝如同一张巨嘴要将他吞噬,又象一只深邃的瞳眸,正冷冷地凝视着他!

龙一被这一幕深深镇住了,还没等他有所反应,嗖的一声,那裂缝射出一道光芒,将他吸了进去,随即,那裂缝合拢在一起,云雾翻滚中消散不见了,突如其来狂暴的飓风也随之渐渐消散,海面只飘着一些直升飞机坠毁的残骸,孤零零地随波逐流,像是在告诉人们这里曾经有过一场多么不可思议的灾难。

等到龙一醒来的时候,他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古朴的木板,手中竟还紧紧握住那装有传国玉玺的锦色玉盒。

他躺在想了很久,于接受了这个事实,看着铜镜里那张年轻了十年的脸,他开始相信平行世界的存在。随后,他近乎完美地接受并适应了老天交给他的新身份——杨琦。

第二天,杨琦通过假装脑袋受伤,忘掉了一下事情,向卢氏询问了所有有关这一世的信息,并从卢氏关切的眼神和问候中尝到了亲情的温馨。

杨琦知道了自己一切的家世背景,熟知历史的他更是知道了三年后天下大乱大隋灭亡的历史进程,此时,对着大槐树吐露心事的青年男子,正在考虑要怎样去对待这一次劫后余生。是碌碌无为淡然一世呢?还是文留后世武服天下呢?杨琦淡淡一笑,随遇而安的本性让他开始接受目前这种平和淡然的生活。

杨琦自小在长安城长大,所以在这沧州府倒也没什么朋友来往,这才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杨琦的烦恼。

当然,凡事总是有些例外。不知道林夏那丫头今天是不是还会来?杨琦心中刚刚才有了这个疑问,这不,说曹曹就到,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拎着一个盖着帆布的竹篮俏生生地走进了杨家大宅。她眉目清秀体态高挑,因为经常做家务的缘故,身材异于常人,不过15岁的年纪,就已经玲珑浮凹堪比成熟妇人。

这小家碧玉今天穿了件月白的襦衫,配上条淡蓝色的百花褶裙,倒和一身月白长衫的杨琦很搭。杨琦也是昨日从母亲卢氏口中得知,这女子家与杨家有着莫大的渊源。

此女姓林,因为是三伏天所生,所以名夏,父亲本是杨琦先父杨逸尘的书童杨安,自杨毅父亲被贬、家室凋零之后,家中的大小仆人已经被卢氏尽数遣走,那杨安也离开杨家,并改回本姓。林安(就是杨安,在幼时被买回杨家是改姓了杨)倒也是个老实本分的人,没有因为杨逸尘的贬官而疏远了杨家,这几天靠做小生意发迹的他时常到杨家走动接济。林夏的母亲与杨家渊源更深,是杨夫人卢氏从娘家陪嫁过来的贴身侍女,本是通房的大丫头,但杨琦父母情深,再加上家中也已有了子嗣,杨逸尘便做主将她许给了自己的贴身书童林安。

两年前林夏的母亲王氏病故,在临终前把独身女儿托付给了自幼一起长大的小姐——杨夫人卢氏,所以刚进来时,杨琦远远便可看到小妮子发髻上还带着守孝的白花,还有一年才过孝期。

林夏自幼便与卢氏亲厚,待这个杨家独子杨琦也是敬如亲兄,前两天听闻杨琦在街上被一辆马车碰着滑到摔伤,就急急忙忙赶了过来,所以杨琦在这个世界认识的第二个人就是她。

当得知杨琦因为后脑受伤失忆时,小妮子还伤心了一段时间,渐渐发现杨琦一切如常,没什么后遗症,倒也宽心很多,这两日更是频繁过来,给卢氏解闷,顺便带些吃的。

林夏的父亲做生意常年在外,把沧州特产的金丝蜜枣贩到长安一带去卖,因为曾经跟着杨琦的父亲在长安住了几十年,所以人脉较广,生意倒也做得很好。原本在这个时代,林夏这个年纪早该出阁嫁人了,可她因为重孝在身,依旧云英在家。

“琦哥哥,来尝一下夏儿做的桂花糕。”杨琦正思绪万千之际,耳边传来清丽少女如出谷黄莺般动人的声音。

杨琦苦笑着摇摇头,潜意识里把她当成了自己的亲妹妹,倒也从心底里亲近起来。他前世是个孤儿,虽有生死相托的战友,可毕竟没有亲情滋润,所以有些冷漠。现在的他很知足,也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亲情,所以对这个小妮子是打心眼里宠溺的。

“都不小了,怎么还这么大大咧咧的?等明年守完了孝,看谁还敢娶你。”卢氏是个端庄文静的大家淑女,自然对这小妮子的大呼小叫非常不满,所以板着脸开口就是训斥。

林夏丝毫不为所动,没心没肺地笑了笑,拉着卢氏的胳膊撒娇道:“不嫁就不嫁,让我一辈子陪着姨母。”林夏的生母虽只是卢氏的贴身丫鬟,但两人自小一起长大,情意深重,私下里早就姐妹相称,所以林夏喊卢氏姨母。

杨琦在一旁搭不上嘴,只好随口问了句:“林叔什么时候回家?”

林夏把那樱桃小嘴一翘,嘟囔道:“谁知道他?说是长安最近有什么诗会,很多才子佳人要办宴席,所以几天前急匆匆地收了一大车的枣儿跑长安去了。”

诗会?杨琦先是一愣,旋即会心一笑,最近这个饱读唐诗宋词的现代人,对方这些附庸风雅之辈绝对是绰绰有余的。

林夏看着杨琦脸上略带轻蔑的微笑,忽然想起了一些事情,揶揄地笑道:“听说琦哥哥你这三年还在跟苏小姐互通音信,这次的七夕诗会可是她的莳花馆做东的,你要不要赶去长安捧捧场?”

很快,看着杨琦一脸的疑惑,小妮子才不好意思地摸摸头,道:“我都忘了你失忆了呢。”接着,在杨琦一再的追问和卢氏温和的笑容中,林夏一五一十地把那个神秘的苏小姐告诉了杨琦。

卷一初至隋唐第二章莳花馆苏碧筠

等到小妮子一蹦一跳地回家后,杨琦才回到房中,无聊地翻了翻书桌前对着的四书五经,想起先前小妮子的一番话,不觉温和一笑。

“臭小子,原来你竟然敢背着你老爹喜欢一个青楼名妓。你说我是不是应该满足你的心愿,帮你赎身,把她娶回来?”杨琦一番自言自语,其实是龙一对着已经死去的原本那个“杨琦”说的。

小妮子林夏口中的那个神秘的苏小姐,其实一点都不神秘,反而是市井之内老少皆知。此女姓苏,闺名碧筠,是长安城四大青楼之首的莳花馆的头牌花魁,却是个卖艺不卖身、出淤泥而不染的清倌人,更是为精通诗词歌赋晓善音律的大才女,长得闭月羞花不说,更是性子柔和恬淡与世无争,对每个人都很和气,没有那股子得势后的傲气。

这样一个古典审美学中近乎完美的女子,偏偏因为早年家道中落不幸沦入风尘,杨琦纵使是见惯了事实坎坷,却也还是为她一叹。

正当杨琦渐渐开始适应这古代生活时,离沧州千里之外的长安城却是另外一副气象。今日早朝,隋炀帝又因为东征高丽失败的事情大发脾气,再加上他乘龙舟下江南看琼花的建议被朝中群臣集体死谏,他气得大手一挥,早早就结束了朝会。

长安的市集并没有因为君王的坏心情而有所影响,还是一派繁华景象,看着这人声鼎沸的街道,谁能想到三年后会天下大乱呢?吏部侍郎李全此时刚刚回府,因为在朝时被隋炀帝一通大骂,他心情也是很差,偏偏有个不长眼的撞上了刚刚下轿的正二品大员。

“混账,你走路不长眼的吗?这么急匆匆地往哪儿去?你家少爷呢?”看清是自己儿子的贴身书童,李全忍不住开口就骂。

“老爷,对不起,是小的不长眼,才会冲撞了您的大驾。少爷、少爷他”那书童显然平时对这家主很是惧怕,此时说话唯唯诺诺,说到李府少爷李义时,更是吞吞吐吐的,似有难言之隐。

“你这么吞吞吐吐的干嘛?我问你你家少爷的?这个臭小子又跑哪儿去了?别以为前年中了秀才我就治不了他,今年的秋试他要是落了第,看我不收拾他。说,那小子跑哪儿去了?”

“少爷少爷他在莳花馆呢。”那书童一脸煞白地说道。

“混账东西,这临考在即,他不在家温习功课,整日里眠花宿柳,成何体统?定是被那溺爱儿子的妇道人家给惯出来的。”李全火气上来,不禁气得满脸通红。

“你自己在朝中受了委屈,一到家就大发脾气,还把一切都推到我和儿子身上,你这吏部侍郎,还真是好大的官威啊!小顺子,去把你家少爷叫回来,就说老爷要考他的功课。”随着一道温和却不是威信的女音从庭院后传来,一个一身绸缎满脸贵气的美妇人在两个婢女的陪同下施施然从后面的走道走了出来,正是这李府的女主人李夫人杨氏。

“哼!都是你惯出来的好儿子,整体里眠花宿柳溜狗养鸟,以为侥幸中了个乡试头名就自命不凡,早晚要名落孙山。”李全还在气头上,虽然二十年夫妻情深,但对爱妻溺爱儿子这件事他始终是非常不满的。

“哼!我生的儿子不用你管。你说儿子整日里眠花宿柳,你李大才子当年的韵事可比你儿子强上千百倍的,你要是看我们母子俩不顺心,我就跟义儿搬回娘家去,让你这孤老头子一个人在这儿乱发脾气,看谁还来受你的气。”杨氏丝毫不买账,马上争锋相对起来。按说古代女子身份低下,但作为朝廷的二品诰命夫人,再加上弘农杨氏嫡出大小姐的出身,杨氏确实有跟身为高官的丈夫平起平坐的资格。

李全无奈地摇摇头,道:“孔老夫子说得对,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你就惯着你那个宝贝儿子吧,我不管了。”说完气得挥挥手,直奔书房去了。

杨氏很不买账地“哼”了一声,心中暗暗道:要不是你当年不替我堂兄求情,我何必现在处处跟你怄气?原来,这杨氏是杨琦的姑母,杨琦的父亲杨逸尘幼年父母早逝,被叔父抚养长大,跟叔父的女儿杨氏关系亲厚,堪比亲生兄妹。当年杨逸尘拼死力谏炀帝东征,被暴怒的炀帝一气之下远贬沧州,从堂堂的正二品翰林学士兼监察御史变成了区区六品的州县通判,更致使他积怨成疾英年早逝。杨氏恨自己的夫君当时没有为堂兄求情,所以一直负气。

“娘,爹爹在哪儿呢?真的生气了?”很快,一个俊眉朗目的青年男子气喘吁吁地冲进门来,上气不接下气地道。

“你先缓缓,没事。你那父亲官威越来越大,我们莫去睬他。义儿,说说,你跑莳花馆去做什么?平日里你整体跟着花花鸟鸟作伴,可从不曾出入这烟花柳巷的。”杨氏伸手抚了抚儿子抖动的肩膀,一脸溺爱地说道。

“回禀娘亲,孩儿今日是应一个同窗的邀请,去参加一个小型的集会。那莳花馆在七夕那日要举办七夕诗会,孩儿受邀参加。”李义显然对这个母亲很是亲近,虽然口中尊敬有加,语气却是随意的,并不像见着老爹时那副唯唯诺诺。

“老头子,你听见了,我的儿子是那种眠花宿柳沉迷女色之人吗?你是不是嫌他中乡试头名的年纪比你小,所以你嫉妒了。”杨氏朝着儿子笑笑,转过脸对着书房的方向大声道。

“李义,你过来,我有话问你。“李侍郎此时火气已消,哪里会真的跟妻儿动真火?他的语气也变得随和起来。其实,生活中他本就是个随和的人,只是今日在朝堂之上实在憋屈罢了。

“哦!”李义应了一声,向着书房走去。

“你舅父的孝期今年已经过了,过两去接你舅母和表弟回长安住吧!正好你表弟也要参加秋试。唉!你舅父当年怨我没有劝谏陛下,我这也是没办法啊!他竟真的不再与我来往,真是”李全的声音很是低沉,充满了对往日的深深眷恋。他与杨琦的父亲是同榜进士,更是殿试三员之一,当年也是因为这同窗才结识了李义的母亲杨氏,有了这段美满姻缘。

李义点头答应,心中却浮现出那小他不过半岁的表弟倔强清瘦的身影。杨氏在门口听得一清二楚,等李义回头准备离开书房时,却见慈母眼中住泪涟涟,知道她是想起那个早逝的舅父,不觉也是悲从中来,将她拥进怀里安慰着。

“义儿,你带我一起去,我要亲自去给嫂嫂赔罪。”杨氏擦了擦眼泪,轻声道。

李义点点头,道:“妈,我去准备准备,明日一早我们就动身。”

等到母子二人离开书房,李全也是一声叹气,接着自言自语道:“子桓啊子桓,我不是有意负你的,你那倔强的脾气还是害了你啊!你泉下有知的话,定要保证琦儿秋试高中,让他能够继承你的一身正气,继续为江山社稷为天下百姓谋福祉。”杨琦的父亲杨逸尘自子桓,所以李全才有这样的称呼。

其实当年之事真的怪不得,那时炀帝东征决心已定,一心想着建功立业,用赫赫的武功来超越他父皇隋文帝杨坚的阴影,用来堵住全天下人关于他继位不正的评价。偏偏此时杨逸尘直言敢谏,而炀帝性格刚愎自用,最是听不得旁人劝谏,所以才不顾他是皇室旁支,将他远贬沧州。不久,隋朝军队在高丽吃败仗的消息传来,杨逸尘更加心灰意冷,郁郁不乐,这才病倒床榻英年早逝的。至于跟这个堂妹夫兼同窗好友割席断交的事,实在是杨逸尘害怕他们受到牵连而已,都是做给炀帝看看的。

正当李家人为了这些成年往事感慨叹息之际,忽然管家李商带着一个一身平民装的中年男子兴高采烈的走进府来,一边走还一边喊道:“老爷,夫人,你们看我把谁带来了?”

刚刚回房的杨氏和李义都闻声走了出来,李全也走出了书房,定睛一看,却是当年大舅子杨逸尘身边的贴身书童,当然也就是前几日带着蜜枣来长安城贩卖的林安。

“见过大小姐和姑爷。”林安毕竟是跟着杨逸尘见过大世面的人,此时倒也不慌不忙。林安曾是杨家人,这叫法自然是以杨家人的身份叫了,即便杨氏早已出阁二十年,他还是一口一个大小姐。

“杨安,你怎么跑长安来了?你不是当年随着哥哥一起去了沧州吗?难道嫂嫂或是我那侄子出了什么事?”杨氏见是以前的老仆人,忙脱口而出。

林安只是摇头,才慢慢把杨家自杨逸尘过世后的所有事情一一道来,杨氏在一旁听说兄长遗下的一对妻儿过得还算平安,心中也就大大松了一口气。

“义儿啊,既然这样,那你明天跟着你林叔叔一起回去吧!”李全知道杨安改名林安之后,就对着李义说道。

林安赶忙挥手道:“不不不,表少爷,这可万万担当不起。”

李全把胡子一翘,道:“既然你跟琦儿也是叔侄相称,那义儿又有何不可?他本就跟琦儿是表兄弟。”

杨氏也在一旁打边鼓,李义倒是也没瞧不起这些市井商贩,一口一个林叔喊得倒也热忱,却叫林安有些局促不安。

第二天一大早,便由林安驾着马车沿着官道向着沧州府去了,车中坐着的自然是李义和杨氏母子,杨氏随身的那个丫鬟也跟着身边。

卷一初至隋唐第三章杨琦的人生哲学

正当林安带着李义和杨氏母子走在从长安到沧州的路上之时,杨琦也是一大早就起了床,吃完了早点后,正待在书房之中无所事事。虽然知道即将面临科举秋试,但是杨琦一点都不担心,毕竟他最大的能力就是记忆力超群。

以前在现代的时候,他每天清早都要换上一身运动衫,然后出去,到公园里跑两圈,这已经是他5岁那年被选进龙组就养成了好习惯,他的身体素质就在这潜移默化的晨跑中得到巨大提升,当然,太极也是必修课。

以前那些特种兵的搏击技巧和动作要领杨琦现在脑子里是一清二楚的,可是这个文弱书生的身子已经承担不起那么重负荷的锻炼,这也是杨琦至今仍旧很无奈的原因。

杨琦自从穿越以后,一直无法下定决心要在这个社会以怎样的身份立足。他原本生性淡泊,前世作为特工也实在是国家需要,命运使然而已。现在有机会让他过些平平淡淡的小日子,杨琦倒是很享受的,但是一想到几年之后隋末唐初的混战,杨琦就蹙起了眉头。他自己是无所谓的,还没有人能真正伤得了他这个未来人,问题是家中还有母亲,还有他已经接受的那份珍贵亲情,这就不容许他退缩了。

乱世人不如太平犬,等到真的天下大乱,人命如草芥,随风凋零,那些王侯将相哪个不是为了自己的霸业视百姓为寒风中肆意欺凌的衰草?千秋霸业的辉煌背后,都是累累白骨,是天下黎民的血汗。杨琦前世因为是个孤儿,自幼便有些自闭,性格虽不争强好胜但也非常冷漠,面对这些世间不平事都是恝然视之的,现在他心中有了亲情的羁绊,自然不能像以前那样洒脱随意。

感情,总是人生在世最大的羁绊,不论是亲情、友情还是爱情。杨琦坐在书桌前深沉思考着这些有关人生哲学的问题,他的性格在穿越以后隐隐有了变化。现在他只是一介文弱书生,但投笔从戎的故事古已有之,他杨琦为何不可?

杨琦回头望了望床头的那个软枕,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枕后面藏着一个天大的秘密,那是随着他一起穿越而来的传国玉玺,杨琦心中疑惑,这玉玺按道理应该在长安城的皇宫里,每日被一个大太监形影不离地看着才是,而他昨晚也仔细地研究考量,更参考了他书桌上的那堆古籍,发现这玉玺绝对是始皇帝传下的正品,这才让他更不敢肆意声张。

和氏璧是历史上著名的美玉,在它流传的数百年间,被奉为“价值连城”玉玺的“天下所共传之宝”。蔺相如一生的传奇都和这和氏璧息息相关。后秦始皇一统六国,这和氏璧终究还是被秦王所有。

始皇帝为了用“君权神授”的迷信思想禁锢天下万民以巩固他的统治,就特意广召全天下所有优秀玉工,将这价值连城的和氏璧雕琢成传国玉玺。玉玺保持了和氏璧应有的“蓝田白玉之王”的材质,呈正方体行,上方雕有螭虎钮(龙鱼凤鸟钮),下方刻有秦丞相李斯亲笔以大篆书写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这一切的信息,都和杨琦枕头下面那个玉盒中的那方玉玺完全吻合,这才是杨琦担忧的地方,毕竟现在是封建社会,而这东西就不再只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国宝这么简单,它代表着至高无上的皇权和千秋万代的基业,而这一切,都是全天下英雄豪杰所眼红的。

怀璧其罪的道理,杨琦是懂的,现在的他,一介秀才,文弱书生,自然不会冒冒失失地把这有可能害了身家性命的东西让别人知道,即便是母亲卢氏,他也讳莫如深只字不提,倒不是怕她漏了口风,只是不想让老人家担心而已。

杨琦现在还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是否要刻意地去接近太原的唐国公李渊,毕竟按照历史的正常发展,这几年之后,天下就改姓李不姓杨了。杨琦虽然对弘农杨氏和杨隋王朝没什么归属感,但毕竟自己现在姓杨,这具躯体上流着的是弘农杨氏的血脉,虽只是旁系,但毕竟也是汉代大儒“关西孔子”杨震一脉所传的血亲同族。杨琦现在最想见的是李世民,现在的唐国公次子,今后“贞观之治”和盛世大唐的缔造者唐太宗,当然,凭他现在这个身份,李世民虽然礼贤下士,但也不会重视的。

杨琦想着是不是该找个机会出出名,扬名立万了或许到时候也只是顺势推舟的事情。当然,这些也不能刻意为之,杨琦这点还是清楚的,既来之则安之,一切随缘吧!

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明白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杨琦执笔以标准的宋徽宗瘦金体在宣纸上一蹴而就,然后就对着这幅字眉头深锁。这段话本是杨琦前世最喜欢的小说《悟空传》中的名言,天地神佛代指某种世俗势力,某种强行的、扭曲的规则,而说出这话的人,就誓要打破这种禁锢,但是这个过程是曲折的,是困难的,但是也是能激发斗志的,而这句话,就是在那种斗志激发的时候所发出的宣言。

杨琦现在被这心血来潮的一段话弄得有些豪情万丈了,或许他真的不适合做个平和淡然的普通文人,现在只是对这个社会有些不熟悉,心里也隐隐有些本能地抗拒,等到他真正完全接受了自己穿越回1500年前这个事实,真正接受了“杨琦”这个新的身份,他就会穷尽毕生的努力,在历史的黄卷上留下一个辉煌的注脚。

秋闱科举是文人最容易出名上位的地方,十年寒窗无人问,一举成名天下知。这本是全天下读书人的共同夙愿,杨琦终于决定要在秋闱科考中一展身手,只为他这个莫名穿越的文弱秀才不再只是历史潮流之中的匆匆过客。

当时的明经、进士两科考试的内容主要是策问。策问即出一些有关时事政务、经义等方面问题,由士子做答,这时候的科举的考试内容还比较少,朝廷也只是意在选拔一些能够及时为朝廷出力的优秀人才,因此科举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还不够大。这些对于穿越者杨琦而言,实在是再简单不过的小事而已,毕竟多了1500多年的阅历在那里,他看问题的眼光远见不是这个时代的人能比的。

杨琦的考虑在于现在的皇帝杨广是否有容人雅量,这点很重要,若是碰上了忌才妒能的曹孟德之流,那还不如韬光养晦,毕竟木秀于林,风比吹之。杨琦作为一个拥有现代人灵魂的古代人,在对待很多事物的看法上特别是一些封建礼教的繁文缛节上,确实无法跟古代那些腐儒沟通,这也是杨琦所担心的问题,他怕到时候他的观点见识太过于惊世骇俗,反而会起到反面的效果。

是一步登天拼力一搏,还是墨守陈规按部就班?杨琦现在仍在考虑,总觉得身边缺那么一两个有经验的人给自己指引一条康庄大道。有一点事肯定的,在没有取得一定的资本和实权的前提下,杨琦要洗涤和推翻这个封建社会的历史烙印的想法只能是空想。

贵贱森严的等级制度,至高无上的封建皇权,男贵女贱的世俗眼光,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压在杨琦身上的大石头,是杨琦一心想要将之烟消云散的“诸佛”。一个现代人,凭一己之力去对抗这个社会层层面面的势力,去推动人类文明进程的脚步,这确实有些天方夜谭,杨琦想了想,又无奈地笑了笑,这“民主”二字对于这个社会的人来说确实是无稽之谈,他们一定会将他看成是怪物疯子,甚至会像当年宗教裁判所对付布鲁诺那样对他这样所谓蛊惑人心的异端分子处以极刑。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杨琦知道这只能慢慢来,杨琦开始尊重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开始学着去放下前世的那些观念和看法,试着让自己成为一个地地道道的隋朝秀才,这些需要适应的过程,杨琦现在所需要的,仅仅只是时间而已。

如果无法改变社会,那么就得学着去适应社会,而这也是一种能力。杨琦明白这一点,决定出去走走,因为如果再待在这个屋里胡思乱想,他可能自己都会认为自己是个疯子,这需要强大的自制力。杨琦出门前,还特意带了一些碎银子,出门带点小钱的习惯,也是他前世养成的。

初夏的沧州,正是万物繁盛的好时机,没有三伏天的骄阳似火,也没有四九寒冬的刺骨寒风,出去郊外踏青,倒也确实不是为一个调节心境的好主意。

杨琦并没有往市中心的集会走,只是出了城外,选了个人迹罕至的小路,随意地踱着步子。走在林间的小径上,呼吸着这个世界没有被丝毫现代化工所污染的新鲜空气,杨琦一下子就豁然开朗了,眉间蹙着的愁绪也随着缕缕清风散去。这古代的自然坏境就是好,杨琦前世就算是受伤了在顶级疗养院休整的时候,也没有觉得大自然是如此迷人。

这些,是杨琦发现的这个世界的第二个好处,第一个当然是弥足珍贵的亲情了。杨琦开始学着缩小缺点放大优点,他越来越像个地地道道的隋朝秀才了,不论是言行举止还是待人接物,这些都在这个大坏境中潜移默化地悄悄改变。

卷一初至隋唐第四章林间轶事

杨琦走着走着,就开始习惯性地慢跑起来,外人看来,他一身读书人的长衫,却以现代人双手端胸的姿势慢跑,确实有些惊世骇俗,还好,这条林间小道一般没有人走,偶尔有一两个砍柴的柴夫挑着一担子柴火从山下下来,杨琦也是十分友好地点点头,弄得别人像是看见了怪物似的,有些不知所措。

“二哥,你看,那人真有意思,一大清早的不好好待在院子里晨读准备科考,居然跑到这荒郊野岭来跑步,还穿着长衫,你说这书生是不是有点怪啊?”一道清丽中不是英气的女音忽然才左侧的林间传来,杨琦听得一清二楚,却也只是微微一笑,丝毫没有在意。

“三妹不许无礼,这位公子肯定是有他自己的打算的,你这样妄自任意评判他人,是对别人不尊重的。”女音刚落,一道很有磁性的男中音也从左侧林间传出,温和中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

杨琦微微一愣,这个社会居然还有人懂得尊重人权?这个男子绝非泛泛之辈。杨琦本能地停下,把头转向了声源所在地——左侧林间。

没多久,一男一女两人各自牵着两匹上等白马从树林里走了出来,杨琦看得不甚清楚,只觉得两人年纪与自己差不多,可身上却流露着与身居来的贵气,再看装束,都是上等的绸缎锦衣,走路时步伐沉稳呼吸稳定,一看便知是身负武艺之人,杨琦断定此二人绝非普通人家出身。

杨琦正想先打个招呼,却是那男子已遥遥发问:“这位仁兄,我与舍妹离家办事,要去沧州有些私事,不知沧州府是否就在前方?”

杨琦心想此人彬彬有礼,没有因为自己打扮平常而有一丝的轻蔑之意,对他的评价也就更高了些。杨琦点点头,道:“前方便是沧州府,小生本是沧州人士,今日一早出来锻炼身体。”

杨琦话音未落,那两人已牵着马走到杨琦面前。杨琦定睛望去,却见左侧一男子身材面如冠玉,明明气质高贵,却穿着一身平凡的青布劲装,腰间配着一把镶金宝剑、一个别致的玉坠和绣着红牡丹的香囊,见杨琦的目光往来,脸上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

右侧的女子给杨琦的感觉同样震撼惊艳,但见她明眸皓齿修眉端鼻,身材竟也是出奇地高挑,一生同样的青色劲装穿在她窈窕有致的娇躯之上,却是一种别样的味道,再加上腰间同样挂着的佩剑,更显得飒爽英姿,凌厉气势不输男儿。

杨琦很快就收回了目光,向他们点点头,继续向前跑去,刚走了不到两步,就听那女子道:“这位公子,多谢指引。适才是我冒昧了,多有得罪,还请见谅。”

杨琦其实心中也没什么疙瘩,他见人家主动打招呼道歉,也就回头笑了笑,道:“微陋小事不足挂齿,小姐多虑了。”

谁知那女子秀眉一扬,道:“公子心胸开阔,我自愧不如。此事虽对公子而言只是小事一桩,但对我而言却是大事,希望公子能接受我的道歉。”

杨琦见她仍旧不罢休,心中疑虑更甚,心想这社会不是什么事都是男子出面的嘛,她旁边的兄长都没说什么,她一个女儿家倒是很健谈,这确实少见,看来这女子在他们家里身份地位绝不低。杨琦毕竟是现代人的性格,没那么迂腐,他回头笑道:“既然这么小姐要道歉,那小生就接受了,希望小姐莫要将这小事挂在心上,一路顺风。”

杨琦顺口说出的“一路顺风”是现代人的口头禅,古人亲友送别只说“珍重”,这也让兄妹二人一阵错愕,没能明白杨琦的意思。

果然,杨琦无意间的语出惊人得到了左侧男子的主意,他竟抬手作揖道:“在下太原李世民,不知阁下姓名?家住何处?在下在沧州办完私事后一定登门造访。”

这下轮到杨琦震惊了,他早上才想着要见上一见的李世民竟给他这么容易就见着了,还真是有缘千里来相会。杨琦心中想,这历史书果然还是有些真实性的,这李世民确实与众不同,绝非泛泛。杨琦想着一定要跟以后的大佬打好关系,便也不再推脱,还了个礼道:“李兄有礼了,在下姓杨名琦,原籍长安杜陵人,五年前随先父旅居沧州。”

李世民微微一愣,没说什么,倒是一旁的女子闲不住了,开口道:“你是杨逸尘的儿子?”

杨琦倒是一愣,这李家莫非跟我家也是亲戚,那就发达了。杨琦淡淡一笑,道:“正是。只是先父已过世三年,不知这位小姐如何知晓的?”

那女子点点头道:“二哥,当年爹爹感慨朝中又失一柱石,原来杨学士真的过世了。”杨逸尘曾任翰林学士,所以她已官职相称。

李世民点点头道:“在下当年在长安曾有幸得见杨公,确实是泠泠正气一身傲骨,是个刚正不阿的直臣。杨兄,待我跟舍妹办完事,定要去杨公墓前祭拜一下。”

杨琦见他们如此有心,自然拱手称谢。那女子似乎还有疑问,望了望她身边的二哥,旋即又道:“杨公子,冒昧问一句,你刚才真的只是在锻炼身体?没有遇上什么麻烦吧?你放心好了,我二哥这人最爱打抱不平,我们帮你。”

杨毅被她搞得有些啼笑皆非,不禁笑问道:“这确实是本人晨间锻炼身体的方法,是年幼时一游方道人所传的强身术,多谢姑娘关心了。本人家住城郊林家村,到时一问便知。若无事,两位可自去办理要紧事。”杨琦话语中不卑不亢,让李世民眼中异彩连连。

这女子像是并不想就这么放过他,继续道:“一日之计在于晨。别的读书人都会在早晨抓紧时间温习功课,你怎么就用在这跑步上面了?”

杨琦先是一愣,心中想到,这女子美则美矣,可好胜心太强,好奇心又太重,凡事都喜欢刨根问底,不过还真有些女强人的味道。杨琦笑着答道:“夫子有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我这每日晨间小跑是在锻炼身体,是修身最重要的一部分。试问一个人如果身体不好,整日里缠绵病榻,如何齐家?如何治国?又如何平天下?”

杨琦连续三个问句,让那女子一时哑口无言,李世民更是听得连连叫好,忍不住赞道:“杨公子管中窥豹,以一点引全局,远见卓识异于常人,心存高远志向远大,远非一般穷酸书生可比。真是虎父无犬子,杨公有子如此,可含笑九泉矣。”

杨琦倒也没有一味谦虚推诿,他只是含笑点头,看了一旁仍旧有些呆滞的女子道:“秀宁小姐,快随李兄办事去吧!我再去跑两圈。”

那女子自然是李家的千金小姐、后世的平阳公主李秀宁了,此时她凤目一蹬,竟娇呼道:“杨琦,你既已知我的身份姓名,为何先前还装作不识?”

杨琦洒然一笑,道:“唐公膝下四子一女,皆是人中龙凤,李家三小姐的大名,本人虽然远走沧州,但也是有所耳闻的。”

李秀宁毕竟还只是个及笄的少女,虽跟着李世民外出历练,见过不少世面,但少女天性仍在,她见这俊雅男子张口直面自己连声称赞,那白玉无瑕的秀颊竟飘上了几丝红晕,低下头去,咬着牙,一付含羞少女的娇态,看得杨琦这么沉稳的性子也心生旖旎。

李世民见气氛有些不对,赶忙笑着道:“三妹,莫要胡搅蛮缠,等办完事我们一起去杨兄家中讨杯水酒喝便是。”

杨琦也笑着道:“秀宁小姐一路保重,等你跟李兄办完事后,小生在家中焚香沐浴,随家母一起恭候贵客大驾。”

李秀宁原本是个大气磊落的女子,只是年岁毕竟不大又云英未嫁,自然不好在和初次见面的陌生男子多多接触,她点点头,一转身就上了马,一拉缰绳,白马一声嘶鸣,疾驰而去。

李世民看着妹妹,无奈地笑了笑,朝着杨琦说道:“杨兄,舍妹不知礼数,还请见谅。待我事情完结后,定去你家**谋一醉。”说完,也翻身上马,向着沧州府驰去。

杨琦静静地看着两人的背影远去,直到消失在视野之内,这才无奈地摇摇头,道:“这可不是我有意攀龙附凤的。”话语间,竟带着些微的自嘲之意。

回到家中,杨琦一字一句地将今晨林中的轶事都说给了母亲卢氏,卢氏见这向来木讷内向的儿子竟会主动与人结友,竟欣慰地珠泪连连,杨琦在一旁劝了好久才止住。

回到房中,杨琦仍在细细想着今晨发生的匪夷所思的事情,他竟然在回到古代的第五天见到了未来的皇帝和公主,惊异之下,只觉得难道这一切冥冥之中都是老天爷在安排的么?他有些困惑,想起李世民的风采,又忍不住称赞,难怪他能成一代明君,这种容人雅量和旷世气度确实远非而今刚愎自用的炀帝可比。

想到李秀宁,杨琦的第一反应就是前世所看的黄易大大的《大唐双龙传》。“老子可不是什么仲少帅,我不过是个普通书生。”杨毅自言自语了一番,无奈地笑了笑。确实,他初见李秀宁时并没有像寇仲那么痴迷,他很随意,至少至今为止,他对这个骄傲得像一只白天鹅的天之骄女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好感,当然,美女嘛,是男人都喜欢,但杨琦心中有个度,他知道那只是纯粹的审美享受而已。

(PS:第三章,本人就安排了两位大人物出场,亲们,你们还不顶么?至于杨琦和李世民到底如何搭上交情,他和李秀宁又是如何陷入爱河的,嘿嘿,容小弟先卖个关子,敬请继续关注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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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初至隋唐第五章厨娘袁清雪

翌日,杨琦从梦中醒来,习惯性地伸手向枕边探了探,发现玉盒安好无恙地待着,这才放心地下床洗漱。

“少爷,夫人,可以吃早膳了。”在一声娇柔温顺的女声中,杨琦迎来了自己在这个世界的第六天。

杨家此时已无闲人,卢氏也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富家千金,虽出身范阳卢氏,家中却也只是旁支,所以并不富裕,在家也和丫鬟母亲一起做些女红帮衬家计。现在杨家很多琐事都是杨夫人亲力亲为的,只雇了一个厨娘做饭,就是刚才喊杨琦和卢氏吃饭的那位,年纪并不大,跟杨琦差不多岁数,也就二十上下。

她本姓袁,闺名倒也雅致,叫清雪,祖上是书香世家汝南袁氏,三国时雄霸一方的诸侯袁绍袁术都是她的先辈。当年两人先后被曹击败,家中绝大多数成年男子死于战祸,袁家从此一落千丈,而袁家历代子孙也都自暴自弃,非但彻底没有了诗书传家的大族底蕴,连祖宅祖产都已被那些纨绔子弟挥霍一空了,原本东汉时赫赫有名的“四世三公”,现在不过是一普通百姓,家中靠开一间茶铺勉强维持,更唯利是图,一付市井小民姿态,早已没有了先祖袁安袁汤的大儒风度。

姜家在沧州府中开着一间生意火爆的大酒楼,家底非常殷实,只是家中独子自幼便缠绵病榻,倒让姜老爷很是苦恼。三年前的冬天,那短命的姜少爷终于还是熬不住了,姜老爷和姜夫人急得团团转之际,听了媒婆王姑之计,用重金把自小因美貌过人而名传沧州的袁家小姐清雪娶回来冲喜。

这姜老爷早年也是秀才出身,只因屡试不第,这才弃文从商,开了这家福来客栈。他一心想娶个大家闺秀给他儿子冲冲喜,偏偏真的有钱人家怎么肯把自家女儿往火坑里推呢?在几次求亲被拒之后,他才想起了贪财好利的袁夫人。他知道袁家祖上曾是顶级豪门望族,只因数代人的挥霍才终于落得这幅田地,所以算上去,这袁家虽然没落了,但也算是名门闺秀。袁家人丁并不旺,到了清雪父亲这一代,只有她父亲一个儿子,清雪的母亲在生下她后早早过世,所以他父亲就娶了个续弦,也就是现在那个贪财成性的赵氏。十年前,赵氏终于生下了一个儿子,这袁老爷却因为欣喜成狂,在儿子的满月酒上喝酒醉死了,还真是悲喜交加。

赵氏接管了袁家仅剩的产业,一间不大不小的茶铺,而先后失去亲身父母的袁清雪自然是她的眼中钉肉中刺。她把才八岁的袁清雪指派到茶铺看店,家中的杂务也都是年幼的清雪包办。袁清雪就这么熬过了几年,等到长大待嫁了,这后妈却恬不知耻地把她明码标价,许给了痨病在床的姜家公子。天理运数,刚过门没几天,那短命无福的丈夫就过世了。姜家人嫌她是克夫命,就把她赶回了娘家。

赵氏自然是百般刁难刻意侮辱,家中又是剩下十岁不到并不懂是的幼弟。袁清雪无法忍受着黑心后母每日里泼妇骂街般的胡搅蛮缠,竟想着去沧州郊外的一家尼姑庵出家,青灯黄卷了此残生。

那时,杨琦的父亲杨逸尘刚刚过世,家中先前辞退了太多的仆人,所以就算有林安和其他热心街坊邻居帮忙,还是有些忙不过来。后来,一个热心的邻居替卢氏介绍了这个心灵手巧的新寡文君,袁清雪这才来到杨家,名义上是管家,其实家中琐事里里外外也就她一个人,闲下来的时候,也会跟着卢氏学着做些女红改善生活。

杨琦醒来的头两天,袁清雪刚巧回去给过世的父母上坟,所以并未见着,卢氏也忘了提起,所以第一次见到这个清丽地有些过分的俏寡妇厨娘时,杨琦还是跟往日一样的迷茫。

卢氏是有心让儿子把她收回房中的,家中总是呀有个贤内助管着,她自己年岁越来越大,精力早已不足,所以想找个能理家的帮衬帮衬。当然,做正室是不可能的,毕竟在这么说杨家也是官宦世家,杨琦又有秀才的功名在身,一旦高中成了举人,那就是老爷了。

当年隋文帝一统天下时,皇后独孤氏曾颁懿旨,凡女子改嫁者,不论是何缘故,皆不可为正室;男子娶亲前不可纳妾,纳妾须得妻子同意方可。独孤皇后被誉为“中国第一妒妇”,隋文帝在她死前,以皇帝九五之尊的身份,也不过只有她一个女人,可想而知,这女人是个多么强势的女权主义者,所以她痛恨全天下所有改嫁变节的女子和纳妾变心的男子。

杨琦倒是无所谓,卢氏的想法只是在她脑子里,并未曾说出口,所以跟这个俏厨娘见面时,两人都很客气,倒也没什么尴尬。虽然年龄相若,但身份地位相差很远,袁清雪即便幼时也曾受过一些文字启蒙教育,但也没想过要高攀杨琦。现在的生活她过得很平和,并没有什么烦心事,每日里劳些轻便的家务,对她而言已经是恩赐了。

杨琦前世是特工,所以很自然是个工作狂,他闲不下来,就算是完成了一个大任务,放假的那段时间,他总是旅途上,他喜欢道全球各地旅游,拿着相机各种拍。来到隋朝之后,他都觉得自己本分了很多,每天清晨出去跑个步都被人当成了是异类,他怕自己又有一些震古烁今的行为,就逼着自己闲下来,不再到处乱跑。他开始在书房里恶补一些诗经律文,看得累了,也偶尔翻翻棋谱调调琴弦。应该当年在大学学考古学的时候,大学讲师对古代的很多娱乐活动都有过很详细的解释,所以杨琦上手很快,没事练琴练箫,兴致来了还会硬拉着俏厨娘袁清雪下上几盘棋。袁清雪天资聪颖,只是家道中落,才没有接受系统的琴棋书画方面的教育,两人都是新手,可谓半斤八两,倒也相处融洽,看得一旁刺绣的卢氏总是眉开眼笑。

因为是在家中深居浅出,杨琦无意间跟俏厨娘袁清雪日益亲厚倒也没有说三道四,因为外人根本就无从得知。杨琦倒也会享受,在家里待了两天,杨氏和李义母子的马车终于从长安到了沧州。

“夫人,少爷,有贵客到了,清雪先去准备下午膳。”那天上午辰时,杨琦正在房中细细品读庄子的《逍遥游》,袁清雪从菜市场回来就高兴地在院落里喊了两声。杨琦觉得奇怪,莫非是李世民和李秀宁这么快就把事情办好了?杨琦赶紧整理了一下装束,才匆匆走出了书房。

等到了大门口,却见是一辆朱红车帘的油壁马车停在了门口,驾着车的中年汉子走下来,宠溺地将一旁赶来的林夏小妮子搂进怀中,听着小妮子一口一口甜腻的“爹爹”,杨琦便知这人便是自己父亲身前的贴身心腹书童林安。

“夫人,少爷,你们看我把谁带来了?”林安搂着女人开心地笑着,指了指车子。

话音才落,朱红色的印花车帘便被揭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俊朗的青年男子,倒也是一身书生打扮,然后,那男子很亲昵地把车中的另一人也扶下了马车,杨琦看得真切,却是个40上下的美貌妇人。

那妇人倒也没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杨琦和卢氏母子,慢慢地眼泪下来了。杨琦心里一个咯噔,知道这肯定是自己远方的至亲,只是不知道是姑妈还是姨妈罢了。

“嫂子,这些年苦了你跟琦儿了。”那女子说着,一把抱住了此时也已泪眼潸然的卢氏,两人相拥痛哭了一场。

杨琦这是明白过来,既然喊的是“嫂嫂”而不是“姐妹”,那就是姑妈了,难怪林安一个大男人也会在一旁抹眼泪。他自幼出生在杨家,这姑妈肯定就是当年的杨家大小姐了,自然很熟悉。

“好了,好了,小莲,不哭了,你兄长若是在世,定不会喜欢你这样哭哭啼啼的。”还是卢氏最先回过神来,安慰了一下怀中的小姑子,才回头对着杨琦道:“琦儿,过来,拜见你姑妈,这个是你的表哥李义,你也认识一下。”

卢氏这么一说,怀中的杨氏浑身一震,跑过去拉着杨琦一阵猛瞧,然后回头对着卢氏说:“琦儿怎么了?嫂嫂你别吓我。”这侄儿是她英年早逝的兄长留下的唯一血脉,杨氏自然万分疼惜。

“姑妈,不好意思,前几天我不小心在雨地里滑了一跤,磕伤了脑袋,其他到没什么事,就是以前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杨琦见情势不对,未免生出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立刻亲口解释。

杨氏紧张地伸手到杨琦后脑勺去摸了摸,才道:“没什么明显的隆起啊?这样,我们去长安,太医院的医正邢太医是你姑父多年的好友,让他给你瞧瞧。”

杨琦心里又是一个咯噔,这沧州还没熟悉呢,又要跑长安这个是非之地去,诶,穿越后还是个苦命人啊!他也不好拒绝什么。只转头看了看卢氏,希望卢氏可以拒绝。

可卢氏知道这小姑子比自己都疼这儿子,哪里忍心拒绝?她轻轻点了点头,道:“小莲,你别急,琦儿现在已经慢慢恢复了,他功课什么的都没有落下,就是有些人事儿脑子不太清楚。去给邢太医瞧瞧也好,这样你我都放心些。今和义儿就在这儿住下,等明日一大早再动身不迟。”

杨琦没办法,只得妥协,但一想到过段日子李世民和李秀宁回到家中拜访,举得有些失了礼数,没法子,只能写了封信,详细解释了一下缘由,并说明择日亲自往太原登门谢罪,然后把书信托给了隔壁的街坊,让她转交给要来的李世民。

(PS:明日杨琦会到隋朝的首都长安,帝国的风云才刚刚揭开序幕。明日依旧三更,请大家继续支持吧~)

卷一初至隋唐第六章美丽的误会

众人结束了一阵寒暄之后,卢氏挽着杨氏的臂弯,走进了杨家大宅,杨琦和李义跟着后面,还没来得及说上话。

刚到了客厅,就听袁清雪从右侧的厨房间传来一阵尖叫声,众人大惊之后,赶忙一齐跑过去看。只见这俏脸的厨娘手里拿着一把菜刀,不知所措地站在厨房的窗口,一只大公鸡“咯咯咯”鸣叫着,扑打着早已退化的翅膀,一心想要飞出窗去。

众人看得有些啼笑皆非,杨琦也跟着无奈地笑笑,心中叹道:这妮子连杀只鸡都杀不了,倒也难为她一个妙龄的姑娘家了。紧接着,在众人惊讶的目光中,杨琦用他那与单薄身体毫不相称的矫捷动作一跃而起,快步过去,一把抓住还在窗口闹腾的大公鸡,揽了揽长袖,一手从已经目瞪口呆的袁清雪手中拿过菜刀,按头提颈挥刀抹脖,很快这原本嚣张的大公鸡就歇气不动了。

他一个文弱书生,做起杀鸡宰羊这些粗活来,居然不慌不忙有模有样,难怪众人要惊讶了,连卢氏都不知道她这个以前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书生儿子何时学会了这些手段,杨氏的心中更是起伏不定,刚才她很细心地注意到了杨琦的眼神,杨琦对着公鸡颈脖子里汪汪流出的鲜血竟没有一丝厌恶和抵制,神态也很放松,仿佛做了件再寻常不过的事情。她的目光很快又转到了此时一脸迷茫的嫂嫂脸上,心中的疑云和震惊也就更大了。

李义也被杨琦的一鸣惊人镇住了,在他看来,这些事情都是仆妇下人去做的,他这个表弟竟然如此熟练,确实让他不得不震惊。

杨琦把众人的反应都收进眼底,早已习惯了的他只是淡淡一笑,道:“并不是所有的书生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班超投笔从戎,成就千古美谈,我又如何不可?”

话音刚落,只听李义急着道:“表弟,你想去从军么?今年的秋试你不参加了?”此时,卢氏和杨氏也紧张地看着他。

杨琦无奈地摇摇头,道:“我只是因为那次被人碰倒后觉得自己体质实在太弱,这段时间在通过一切方法增强体质而已,这杀鸡宰羊的粗活,是日常生活里再寻常不过的时候。堂堂七尺男儿,若这点胆量都没有,岂不是让旁人笑话么?世事莫测,万事总要有个准备的。”

李义听得直点头,道:“去年我也曾有意去军中历练,我虽娇生惯养,但也从小有些弓马的基础,偏偏父亲大人勃然大怒,坚持让我温习功课以备秋试。”

杨琦笑了笑,径直走进厨房,打开锅盖,将刚刚死去的公鸡用刀

破开胸膛,洗尽、拔毛,动作连贯,连杨氏随身带着的一个老仆也是自愧不如,身边不知所措的厨娘袁清雪更是满脸通红,看着匆匆忙碌着的公子,不知道该不该上去帮忙。

杨琦很快就把一整只鸡给剁碎了,回头没好气地对呆呆看着他的俏厨娘道:“你这丫头,没这本事学人家杀活鸡做什么?直接买些屠户们处理好的回来就是了。还待着干嘛呢,赶紧去升火。”说完,又回头对着卢氏等人笑笑,道:“母亲,姑母,表哥,你们先去客厅坐会儿,今天我亲自下厨,让你们见识下我的手艺。”

卢氏这下憋不住了,忙道:“这厨艺琦儿你也重来没学过,还是让清雪还烧吧。”

杨琦摆摆手,道:“母亲,你放心吧!孩儿心里有数。”其实在前世他经常一个人生活,又接受过非常系统严格的野外生存训练,这煮东西他的手艺在整个国安局都是数得着的。

杨氏不是一个没有见识的一般妇孺,她看着这侄儿长大,见原本自命清高木讷内向的侄儿能够放段去做这些妇道人家的琐事,又眉开眼笑信心满满,她就知道这个侄儿绝非池中之物,毕竟,“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典故她是明白的。

杨氏拉着卢氏的手道:“嫂嫂,你就让琦儿尽尽孝心吧!我们只管去客厅聊会儿,等着吃就是了。”说完,笑着对杨琦点点头,拉着依旧很不放心的卢氏走了。

李义在一旁看着,心中竟有些自惭形秽,愣愣地想起早年自己因为书房凌乱不堪,被父亲训斥时他所说的那句,也就是方才杨氏心中所想的“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他这时才明白自己这个表弟确实在为人处世和学问理解上,比一向自负的自己高出了很多。

“表弟,要不要我在一旁给你搭搭手?”李义问道。

杨琦的鸡肉已经下锅,他拿着铲子很熟练地翻炒了一下,回头笑道:“表兄,你还是回去陪陪母亲和姑母吧!”

李义想着自己就算去也是添乱,他对着厨艺根本一窍不通,所以只能苦笑着走了出来。刚进客厅,就见杨氏对着李义说道:“义儿啊,你这偌大的长安城眼高于顶,现在觉得我这个侄儿如何?”

李义摇着头道:“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母亲,孩儿不如表弟,这次回去,孩儿定要闭门苦读,绝不敢有任何懈怠。”

杨氏对儿子能说出这句话很满意,说明他已经懂了杨琦这些看似惊世骇俗的行为背后的深意。她对着卢氏道:“嫂嫂,多谢你替杨家培养了一个好儿子,兄长若是地下有知,定会含笑九泉的。我杨氏的这一脉振兴有望了。”

卢氏毕竟没有杨氏那么好的远见和认知,却也是读过书的,听到他们母子一问一答的含义,再加上这小姑子发自肺腑的赞叹,才觉得这儿子经过那次事故之后的改变虽然惊人,但确实真的长大了。她口中喃喃道:“子桓,子桓,你听见了吗?小莲说,咱们的琦儿有出息了,我没有辜负你的嘱托,琦儿终于长大了。”

李义听着长辈们的这些话,忽然道:“舅母,我能否去表弟耳朵书房看看?”

卢氏点点头道:“当然可以,我们两家人丁单薄,就你们兄弟二人,你们兄弟同心,日后也好有个照应。”

李义见得到了主家人的同意,便转身去了。其实杨琦的书房与以前并无两样,书桌上和书架上的那些书也都是李义以前经常读的经史,偏偏他兴致来时写的字很快就引起了李义的主意。

杨琦前世专修考古学,对着书法有着独到的研究,特别是被誉为“书圣皇帝”的宋徽宗独创的瘦金体,他曾在大学时下过苦功夫,手上已有了七八分的火候,临帖的字隐隐已有以假乱真之势。

独到的字体,美轮美奂的一划一勾,都深深吸引了同为书法爱好者的李义,他看得越发痴迷,只觉东晋书圣王羲之的旷世之作《兰亭序》也不过如此,这字里行间的意味,真真是“翩若惊鸿,矫若游龙”,李义的眼中放出光来,兴奋地一把拿起那张再普通不过的宣纸,三步并两步地直奔客厅而来。

“母亲,母亲,你快看看表弟写的字。”李义人还没到,兴奋的声音已经到了客厅。

“这孩子,怎么还是这么不懂礼数?嫂嫂,我们一起去看看,这到底是什么好字,竟让我这眼高于顶的儿子兴奋成这样。”杨氏拉着卢氏的手,笑着迎了上去。

当看到李义平放在桌前的字时,杨氏一时竟停下了口中的话,只呆呆地看着这种从未见过却又让人心醉神驰的字体,失神道:“义儿,你说这些都是琦儿写的?旷世之作啊!”杨氏不比卢氏,她是家中独女,自幼随着父亲和兄长接受了最严格最完整的系统教育,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尤其是书法,杨氏的父亲、杨家的先代家主杨玄道是名传天下的大书法家,杨逸尘深得叔父真传,也写得一手绝妙的行楷,她的夫君李全家世渊源,也是一手好字,可比起眼前的这张普通宣纸,就真的只是班门弄斧了。

“姑母,母亲,表哥,开饭了。快来尝尝我做的香菇草鸡汤,今天你们每人至少要喝上一碗。哦,对了,清雪那妮子不服气,她也做了几个家常菜,你们开给评评。”杨琦子啊这沉闷地古代生活中终于找到了现代生活的一点影子,心中自然十分快意,对客厅内的一切都一无所知。

卢氏第一个反应过来,抢着帮杨琦把手上的一个大砂锅端到了一旁的红木大桌上,杨氏却回头一把拉着有些莫名其妙的杨琦,指着宣纸道:“琦儿,快告诉姑妈,这字是不是你写的?”

杨琦定睛一看,心中大喊不妙,这原本该毁去的东西现在被这几个识货的人发现了,以后还真没几天平静的日子了。杨琦自然不好骗这些真心待他的亲人,只好点头。

“这字体我从未曾见过,定是表弟字琢磨出来的,不知可否告知这字体的学名是什么?”李义小心翼翼地问道。

“瘦金体。”杨琦这次一点都不谦虚,毕竟他可是为这么一手字苦学了三年,当时只是兴趣爱好,谁想到自己竟然穿越了,还穿越到了宋朝之前,这真的是不出名都难了。

杨氏静静地看着自己这个她越来越看不透的侄儿,淡淡道:“琦儿,明一定要跟我回长安去,我要让家族里那些老顽固都无话可说。这次我们这一脉终于可以扬眉吐气了。”

杨琦愣了愣,这才反应过来,这是要他回去夺权了去,弘农杨氏本是一个大宗族,盘枝错节地分成了四房、直系亲属三百多号人,当然,这还不包括已是皇室的长房一脉。杨坚登机时为了得到全天下士族的支持,曾追本溯源,已“关西孔子”杨震的长房嫡系传入,为杨震的十四世孙,这仔细算来,杨琦还得叫现在的隋炀帝一声“叔父”,当然,这只是杨家自己族内的辈分排位而已。

杨琦这一脉先祖是杨震四子中的老三,所以也称三房,是人丁最单薄的一房,杨逸尘那一代就他和堂妹杨氏两人,杨逸尘早逝,杨氏又嫁入赵郡李家,所以杨琦已是一脉单传,难怪先前杨氏会如此紧张,现在又如此兴奋了。

杨琦心中想,这真是一个美丽的误会,宋徽宗的风头都被我给抢了,我最多算个模仿大师,这一穿越就成了开宗立派的了,诶!杨琦微微一叹,终于明白什么是甜蜜的负担了。

人怕出名猪怕壮,特别是杨琦知道几年后将会有天下大乱,群雄逐鹿之时,连他自己都对自己这穿越后的命运一无所知,现在要他去振兴家族,确实不是个明智之举。

当然,这些话杨琦现在是不能说的,他不想让别人把他当成是个未卜先知的“怪物”,他只想着随和淡然,只想着“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现在的杨琦虽然有要改变命运的雄心壮志,可毕竟来这个世界的时间实在太短了,他的适应能力再强,也是需要时间去缓冲的。

(PS:今日先来六章,明日再来六章)

卷一初至隋唐第七章杨琦的未婚妻

众人从杨琦带来的惊喜中清醒过来,这才围成一桌,原本冷清的家中因为多了两个人而变得热闹起来,卢氏和杨氏凑在一起,李义和杨琦凑在一起,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

杨氏连续喝了两大勺的鸡汤,还觉得意犹未尽,当然杨琦的厨艺确实不错,但还不是行家,让她胃口大开的是家族里出了这个一个侄子,她那早逝的兄长终于后继有人了,所以说这里面爱屋及乌的味道更浓一些。

卢氏和李义喝得也不错,一家人开心和气,让杨琦这颗孤独的心现在有了被亲情紧紧包围的感觉,他更进一步地适应了命运给他安排的新环境新角色,开始慢慢对这个家这个社会找到归属感。

因为家中来了亲眷的缘故,袁清雪没有像往常一样跟着卢氏和杨琦一起上桌吃饭,她是个非常知书达理的女子,气质柔和温顺,倒也确实是杨琦的良配,卢氏的眼光还是很高的。

杨氏在一旁问起有关家中多出来的那个俏厨娘的事情,李义却在一旁满眼揶揄地看着杨琦,弄得他原本清者自清的心也变得无边旖旎起来。卢氏倒是没有开自己儿子的玩笑,一五一十地将袁清雪的所有信息一一道来,当提出到时候给杨琦做妾时,杨氏竟也跟卢氏不谋而合,弄得杨琦满脸尴尬,李义却在一旁幸灾乐祸似地偷笑。

“琦儿,既然你以前的事情有些忘了,那你还记不记得你年幼时兄长曾替你订下一门亲事?”杨氏语出惊人,弄得杨琦一脸愕然地盯着母亲,有些不知所措。

卢氏没有像杨琦想象的那样摇头,却道:“我本想等琦儿的身体好些再提的,看样子他是真的全忘了。”

杨氏点点头,道:“既然你这个做母亲的不说,那我这个做姑母的就当仁不让了。琦儿,当年兄长曾与他的同窗挚友燕宝寿订下婚约,这事儿我和你母亲还有你姑父都是知道的,我杨家只传媳不传女的信物白玉雕龙坠当时就作为聘礼之一送到了燕家,据说燕家小姐自幼就戴在身上。”

杨琦这下沉默了,因为他一时想不出这岁末唐初有什么出名的人物是姓燕的,这中国历史上燕氏也不是像王谢之类的名门望族,而刚才杨氏提到的燕宝寿这个名字却让他脑子依稀有些印象,却是怎么也想不出来。

见儿子眉头深锁,卢氏知道他定是在回忆一些事情,并且遇上了麻烦。卢氏马上开口道:“琦儿你想不出就别想了,母亲告诉你。你那未婚妻家世显赫,她有个名满天下的曾祖父,燕侃。”

杨琦一愣,听到母亲提到燕侃这个名字,终于知道了这个神秘的素未谋面的未婚妻究竟是何方神圣了。她就是唐太宗李世民最得宠的妃子之一燕德妃、更是后世一代女皇武则天的最敬重的表姐。杨琦想着自己怎么会去抢李世民的老婆,莫非在真实的历史中这女子也是许给他的,只是这“杨琦”恰恰早早死了,因为龙一穿越时,那个木讷内向又一根筋的酸腐书生确实魂魄已经消散了。

杨琦的脑子一下子出现了一大堆的信息,他想起当年随考古队去考察一处唐墓,清楚地记得是礼泉县烟霞乡东坪村东燕妃墓。当时他就对墓中墙壁上所化的那个端静素雅的女子有着说不出的莫名亲近感,现在他恍然大悟,原来上天早就安排了这一切,他不过是满天诸佛眼中一颗只供游戏玩乐的棋子而已。

杨琦想起当时墓志这样描述她的品性:“宠丰慈膝而弱不好弄(深受双亲宠爱而幼年不好玩耍),训关师氏而幼有成德(受到良好教育而年少成就品德)。沉静以幽闲纵体(体态沉静、举止幽闲),峻节与简毅通方(节高尚、处事变通)。纂组缋其妍心(擅长女红),诗书文起婉袖(诗文俱加)。”

杨氏见侄儿紧锁眉头不言不语,以为他正在渐渐恢复记忆,心中一喜,继续道:“那燕家小姐确实大有来头,现在更是芳名远播,求亲者络绎不绝,把这燕家的门槛都踏烂了。她父亲与你父亲是生死之交,一心想遵守曾经的婚姻之约,所以一概全部退去了。琦儿,你该去拜会下你这未来岳丈,他虽不在朝为官,但朝中很多掌权者都是他的文坛好友,你姑父与他的关系也很不错。他自幼便有神童之称,若非受了他那坏脾气父亲的影响,现在早已飞黄腾达了。”

杨氏的话杨琦听得很仔细,可他现在还不想成亲,更是因为有着现代灵魂,本能地抗拒这种封建包办婚姻,这道跟他那个大名鼎鼎的未婚妻没什么关系。

杨琦想着这烦心事一件接着一件,到如今这件事最是棘手了,不能莽撞退婚伤了长辈的心,又不想这么快结婚,杨琦唯一能拿来做挡箭牌的也就只有事业了。

“母亲,姑妈,孩儿想这事儿急不得。名将霍去病曾有言:匈奴未灭不言家,孩儿也是一样的。自古温柔乡就是英雄冢,大丈夫当志在四海胸怀天下,不能为了儿女之私而荒废事业。”杨琦这番话说得句句在理,卢氏和杨氏虽不乐意,倒也没法子反驳。

李义在一旁听得津津有味,果然张嘴就道:“母亲,你听听表弟说的这些话,孩儿也不愿未立业而先成家,你去跟爹爹说说,把那婚期缓缓。”

杨氏眼睛一瞪,道:“义儿,琦儿的情况跟你不同,你别有样学样。琦儿这还没见过燕家人,你却是连婚期都订了。君子无信不立,你想让你父亲堂堂的二品大员做个言而无信的小人吗?此事以后决不可再提,明年一开春那裴家小姐就要嫁过来的。”

李义被这强势的母亲一阵抢白,撇撇嘴不敢再多言半句,倒是看得杨琦心中好笑。杨琦还没开始得意,却听卢氏道:“琦儿,明日我们随着你姑妈一道搬回长安去住,你祖父和父亲留下的那杨家老宅不能就这么一直空着。等秋闱过了,母亲亲自带着你去燕家提亲,就算不急着嫁过来,至少也要让人家燕家人安心才是,我们杨家也不能做言而无信的小人,我必须对得起你死去的父亲。”

这下轮到杨琦撇嘴李义偷笑了,表兄弟两这点倒是同病相怜,却也很有默契,很自然地结成同盟对抗这封建的家长**,但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杨氏接着道:“这燕家小姐芳名叫燕惜,自小就饱读诗书,是个知书达理的名门闺秀,7岁那年,其兄燕敬嗣让其读《上林赋》,燕妃匆匆浏览,随即便背诵出来,现在已是名满天下的第一才女。当朝的萧皇后说她“性理明惠、艺文该博,向使为男,当成国器”,也曾有意招她做东宫太子的侧妃,但其父已婚约在身为由婉拒。琦儿,这是段美满姻缘,这燕惜小姐,你定会喜欢的。”

杨琦撇撇嘴,心道:你这些事儿我早知道了。他一时不知道说什么,竟开口道:“你们只说她如何如何有才有德,如何如何芳名在外,若是人家看不上我,那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这回轮到杨氏和卢氏目瞪口呆了,李义在一旁笑得更加肆意,心中想这表弟果非常人,句句语出惊人。

良久,杨氏道:“琦儿,非我自夸,你这孩子只要在长安锋芒微露,定能名传天下。不说别的,就凭这首字,就已经独步天下了。”

杨琦被她这么夸,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毕竟这些都是他从1500年的现代带来的,心中总有些疙瘩。杨琦苦笑着道:“可是姑母,孩儿并不想这么早成名啊,木秀于林,风必吹之,年少成名有时候并不见得是什么好事。”

杨琦的这番话让一向目光长远的杨氏一下子沉默起来,良久,她才点头道:“琦儿所言有理,以平和之心待之,方能戒骄戒躁。”

杨琦心中可不是这么想,他觉得他这扮猪吃虎的游戏还没玩够,他喜欢让一分钟前在他面前趾高气昂的人一分钟后前倨后恭,这能让他得到莫大的成就感,虽然他自己都觉得这做法不够君子,但他是个“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现代人,倒也没有这么迂腐的所谓“君子原则”。

晚上,卢氏和杨氏在家中说着贴己的话,李义则是硬拉着杨琦,要学他的“瘦金体”书法,杨琦很无奈地开始机械性地讲解有关练习“瘦金体”书法的要领。其实书法本身是没有什么捷径可走的,就是百分之一的天才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王羲之年幼时练书法用得墨染黑了一个池塘,传为千古美谈。

今晚是杨琦自从穿越以来第一次没有早睡,第二天又得早起,虽然说对于一个资深夜猫子的现代人而言,这根本就不算什么,但这熬夜总得做点有意义的事情啊,杨琦总是重复地说着那几句话,李义每次临摹地不好,又要找他指正,这书法老师还真不是好当的。

李义一开始和杨氏一样,只震惊于那“瘦金体”本身的极尽华丽,却忽视了更重要的东西,那就是杨琦用这瘦金体写的那句话。练着练着,李义居然就读了起来。这不读还好,一读就不秒了。

“表弟,这句打油诗绝对不能让旁人知道,不然要杀头的。”李义读了两遍,忽然胆战心惊地回头对快要睡着的杨琦道。

杨琦微睁着眼,不屑地撇撇嘴,道:“不过是闲来无事写着玩的,表哥你以为我真有那么傻,秋闱的时候会写这些东西?我对我这条小命还是很爱惜的。”

其实李义的担心不无道理,杨琦现在所在的是皇权至上的封建社会,他那句“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根本就是直接挑衅皇权的无上威严,因为在封建社会,统治阶级禁锢思想所传播的,就是君权神授,那“天”、那“地”、那“诸佛”说的根本就是高高在上的隋炀帝。

隋炀帝本人文化水平极高,还是个非常优秀的诗人。但他性格有缺陷,因为长期受到了父皇隋文帝的压制,他刚登基没多久就变得刚愎自用,而且极其武断,这要是让他知道了,杨琦就算是有九个脑袋,那也是不够砍的。

终于,到了子时,兴致高昂的李义才有了倦意,杨琦这才有了睡可以睡。当然,第二天又得早起,这已经是明天的事情了。

(ps:下一章主角到达人生的第一个大舞台,开始在长安城众多的纨绔子弟面前一次次扮猪吃虎,当然,苏MM和燕MM也会揭开神秘的面纱)

卷一初至隋唐第八章初到长安

杨琦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是第七天,却要动身前往大隋皇朝的心脏——首都长安。对于长安,杨琦还是比较熟悉的,考古学博士可不是浪得虚名的,长安是中国历史上建都朝代最多和影响力最大的都城。列中国四大古都之首,同时也是与雅典、罗马和开罗齐名的世界四大文明古都之一。具体来说,作为隋唐两朝都城的长安,位于现代的西安市和咸阳市的交界处,这点杨琦还是很肯定的。

当然,现在作为隋朝都城的长安,其实也是在以前汉朝都城的遗址上重建的。隋文帝杨坚建立隋朝后,最初定都在汉长安城。当时的汉长安历经长期战乱,年久失修,破败狭小,污染严重,于是隋文帝决定另建一座新城。

开皇二年(582年),文帝在长安城东南龙首塬南面选了一块“川原秀丽,卉物滋阜,卜食相土,宜建都邑”(《隋书·高祖纪》)的地方建造新都,新都定名为“大兴城”。大兴城的面积达84平方公里,主要由建筑学家宇文恺主持规划建设,先造大兴宫城,后造皇城。开皇三年(583年)在城西侧开挖龙首渠、永安渠和清明渠,引浐水、交水、潞水,直通宫城。第二年由大兴城东凿300余里至潼关,名为广通渠,引渭水注入渠中使漕运直通黄河。605年,隋炀帝杨广即位,同年,建通济渠运河,自大兴至江都(今扬州)。608年,又兴建永济渠运河。大业九年(613年,也就是去年)又动用10万余人修筑大兴城外郭城,大兴城的总体格局至此形成。

从沧州到长安,路途算不上遥远,但也得两天才行,古代交通不比现代,杨琦这次是举家搬迁,连原本是沧州本地人士的俏厨娘袁清雪和林安、林夏父女都一起带上了,所以一行人有说有笑,旅途倒也不寂寞。

沧州府属于舜帝所分古之九州中的幽州,现在属于河间郡,长安在雍州,众人一路往西,经过东都洛阳,行了差不多两天不到的时候,在第二天的傍晚终于到了长安城郊外,两辆马车整齐地通过了通化门。李家所在的广化坊离通化门不过就五分钟的车程,所以,杨琦才刚踏进这长安城没多久,就已经到了李府的红色铜漆门前。

“煌煌文治今犹在,赫赫武功俱尘土。”刚刚才从老尚书萧立之府中匆匆赶回的吏部侍郎李全此时正站在自己书房的窗前,握着一卷发黄的书页,一边手抚着花白的长须,一边悠悠地叹息着。只见他踱了两步,放下书,抬头眺望窗外,已是初夏时节,影影青山层云深处,依稀可见是西汉王朝孝文皇帝刘恒的霸陵遗址,而今早就物是人非,不免让人感慨世事变迁如白云苍狗,那些百战功成的千秋霸业早就沧海桑田灰飞烟灭,只留下后人无限的怅惘兴叹。

“老爷,夫人和少爷回来了,现在已经到了门口,随行的还有杨夫人和杨少爷。”说话的是一位年及二九的妙龄少女。

李全浑身一震,将手中的书卷放回到桌前,朝着那通报的婢女点点头,迈着官步走出了书房,向着大门口走去。

等到李全到门口之时,杨琦一行人已经都下了马车,杨氏挽着卢氏,李义在最前面带着路,已经进了家门。杨琦眼睛尖,早看见一个中年男子正笔直地像众人走来,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此人定是姑父。

“姑父,小侄这厢有礼了,多年不见,身体可还硬朗?”众人还未从大家的喜悦中平复过来,杨琦已经朝着不远处越走越近的李全遥遥一拜,尽了这子侄之礼。

李全走得近了,也不回话,只盯着杨琦猛瞧,一双眼精光四射,良久才喃喃道:“果然有子桓的风骨,不愧是杨家的嫡传子嗣。”

今晚的晚宴自然是极尽奢华的,杨琦在席间泰然自如张弛有度,又给了李全这个当朝权贵一大箩筐的惊喜,特别是那瘦金体的书法,更是注定要让杨琦名扬长安了。当然,席间杨氏也跟李全说了自己这个侄子暂时不想成名的想法,得到了李全的大力支持。

吃完饭后,杨家三口人(厨娘袁清雪也在其中)加上林安、林夏父女都没有住下,而是告辞后直奔杨家的老宅。杨家的老宅离李家非常远,横跨了整个长安城,在西南角延平门不远处的永和坊。一行五人驾着马车从东市行至西市,这才在一个比之李府毫不逊色的高墙朱户前停下了马车。

杨琦下车后,见林安开了门前沉重的铜锁,倒也没急着进去,只在外看着,心中思绪万千。“原来这就是我自小成长之地。”杨琦竟当众感慨一句,又道:“现在我们就三个人,住这么大的一个宅子,太冷清了,我住不惯,林叔,你跟夏儿就住下吧,多个人也多个照应。”

林安知道这少爷待他亲厚,倒也没有推辞,反倒是林夏这小妮子有些不满地道:“那可不行,我这孝期还没满,怎么能贪图享乐呢?”

杨琦被这丫头一句话堵得郁闷,没好气地道:“谁让你来享乐来了?从明日起你跟我还有清雪三个人把这整个宅子里里外外全都清扫一遍,今天晚上几个主要的房间也要清扫,哪里有机会给你享乐?”说完,杨琦竟忍不住自己笑了起来。

袁清雪在一旁和卢氏相视一笑,林安也笑得很开心,唯有林夏那妮子嘟着嘴,低声嗔道:“我说怎么这么好心,请人家住这么好的宅子,原来是另有目的的。”听得一众人笑得更欢。

这大宅子已有五年没有人烟,院落里荒草丛生,房间里更是有些阴森,这第一晚众人也只有将就将就的了,在各自安睡的房间打扫了一番,便各自睡下。其中自然还是有些插曲的,林夏那妮子也不知道是害怕这房间的阴森还是懒得打扫,一口一个“袁姐姐”叫得很甜,硬是拖着袁清雪挤在了一张。

众人各自睡下,一切还算顺利。杨琦没心没肺,林夏还处在天真无邪的年纪,卢氏和林安年岁毕竟大了,一天旅途的劳顿让他们早就有了倦意,只是袁清雪躺在,翻来覆去想着心事,怎么也睡不着。

“袁姐姐,你怎么还不睡啊?是不是在想琦哥哥?”林夏有起夜的习惯,半夜出恭回来,见袁清雪依旧没睡,不由得凑过去揶揄道。

袁清雪像是被她说中心事,一张的俏脸在月光下胀得通红,急忙翻过身去按住身边这个语出惊人的小妮子,一边啐道:“死丫头,这种话你也说得出,也不知道害臊?你要想自己想去,扯上别人干嘛?”

林夏伸手到她腋间呵痒,嬉闹着道:“我想想是没事的,我把他当成是,他也当我是亲妹妹,而且我们两家渊源极深,关系近些也没什么,只是袁姐姐你就不一样了。话说琦哥哥这几天真的像是变了一个人似地,我是越来越看不懂他了。”

听到人小鬼大的丫头学着长辈那深沉的口气说话,袁清雪不由得“噗嗤”一笑,道:“你才多大?你能看得懂谁呀?”

林夏竟不甘示弱地挺了挺少女正茁长成长的,道:“我不小了,只是没袁姐姐你大而已。”这色丫头一语双关,眼睛还有意瞟了瞟袁清雪轻纱亵衣下高耸入云的雪峰。

袁清雪先是一愣,旋即顺着林夏的眼睛,这才知道了这妮子又说了一句疯话,忙羞得也伸出手去呵她的痒,两个妙龄女子嬉笑着扭成一团,若是杨琦在此,以他目前一介雏男的经验,估计会被这无意间露出的美妙风景诱得鼻血直流的。

第二日,杨琦照往常一样,起了个大早,见众人尚未起床,便自己去厨房煮了一大锅粥,自己先吃了点,然后换了一件普通短褂上衣,像是前世学生时代参加义工帮市政府修剪绿化带一样,开始整顿杨家大宅院里那些长得有半人高的荒草。他总是寻找机会去体现这些与现在这个社会格格不入的事情,毕竟他现在是一豪门望族的少爷,做这些本该是下人做的琐事,确实难以理解,而且还会被那些肤浅的所谓才子其实是纨绔子弟们笑话。

杨琦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早晚是要名声大噪的,到那时他想要享受这田间趣事平淡生活的时候,也已经没有了机,所以他对现在这来之不易的平和生活倍感珍惜,这就像是他前世每次完成一个大的任务后放假一样,他总是珍惜那旅途中的每一分每一秒。

这些对于寻常百姓家再普通不过的事情,有时候也能解释和体现生命的价值和真谛,杨琦现在就在享受这份劳作的快乐,这并不比他顺利吹完一曲《平沙落雁》来得快乐要少,只是很多人不懂而已。既然他们不懂,杨琦又何需跟这些市井纨绔做什么解释。

果然,杨琦的安逸时光没有多久,他那个热心的表兄李义一大早就登门拜访,硬是要拉着杨琦去长安城逛逛,说是顺便还要请他吃顿大餐,给他引见一些自己的朋友。

杨琦现在还没心思去搭上这帝国中心的贵族阶层,因为他知道并不是每一个公侯子弟都是像李世民那么好相处的,当然,杨琦并不是逃避现实,他只是还没有完全准备好。

(PS:杨琦已经来到了长安,隋唐的画卷将被渐渐揭开,故事将迎来一个新的起点,很多全新的重要人物将闪亮登场,到底李义会介绍些什么人物给杨琦呢?嘿嘿,绝对是你想不到的。)

卷一初至隋唐第九章清河坊莳花馆

第九章清河坊莳花馆

这长安城是这个世界最大的都市,杨琦真的不知道他这个古道热肠的表哥要带他去哪儿,走来很远的路,杨琦终于忍不住问道:“表哥,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现在就说清楚些,到时候我好有个心理准备。”

李义只是暧昧地笑笑,神秘地道:“天机不可泄漏,表弟你去了自然就知道了,放心,表哥我保证你尽兴而归。”

杨琦无奈地摇摇头,只得跟着他继续走。走了差不多有半个长安城的地儿,杨琦忍不住抱怨道:“早知道这么远,就该驾车来。”

“到了,到了。”李义一声嬉笑,推着杨琦直往前去。杨琦往周围望了望,觉得此地的风格和氛围与长安其他地方截然不同,朱楼夹道、画栋雕梁,华车健马、接踵比肩,街道旁几座高楼最是显眼,此时不过辰时,便已是一片昼夜喧哗、灯火不绝的热闹景象。楼内不时传出女子妩媚动人,婉转承欢的弹唱,在周围丝竹管弦的映衬下,独独彰显了这长安城最特别的一块坊间。

杨琦一个咯噔,顿时明白此处是何地了,他想起此时京杭大运河才开通,炀帝虽曾两度南下江都,但扬州还远没有唐朝时的繁华,现在最繁华奢靡的消金窟便是这长安城“臭名昭著”的清河坊了。

杨琦曾在沧州市井间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平生不为清河郎,游尽天下也枉然。原来这表哥竟一大早带自己**来了,杨琦有点啼笑皆非,忽得想起先前在沧州时林夏那小妮子特意提到过的苏大家,好像就是在这清河坊间。莫非这臭小子真的跟着青楼头牌花魁有着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孽缘?龙一此时暗暗想道。

没有给杨琦多少准备时间,李义以为这表弟是跟以前一样害臊,已经拖着他走到了一家最高最热闹的楼前。长安四大青楼之首的“莳花馆”就在眼前,楼起五层,气势雄伟,通体以厚实楠木修建,比之其余南方建筑的淡雅朴素、精致灵秀尤以规模宏大,豪华富丽见胜。

谁能想到,五年前,这里只是处普通的伎寨,可自从出了个琼姿玉貌、国色天香的“冷艳佳人”苏碧筠,立刻便成了仕宦客商、名流文士趋之若鹜的销金窟。

无奈她虽沦落风尘,却自视甚高,性情执傲,恩客虽众,但唯有年少而富文采者才能入门得见,其他脑满肠肥、俗不可耐的人,即使掷以千金,也被婉言谢绝。如此一来,“冷艳佳人”的名气更大,满城士子都以能与她对坐清谈为荣。

“公子——”尚未踏入“莳花馆”,两名花枝招展的俏婢已迎了上来,李义显然是其中老手,微微一笑,并不搭理,自顾自的拉着有些不知所措的杨琦走进大堂。

楼内用的是清一色红木家具,甫一临门,即有木香盈鼻,清沁肺腑的感觉。不论梁柱廊窗、门道阶梯,均以浮雕、圆雕、镂空雕、阴阳雕等种种雕刻手法美化装饰,意境高远,典雅秀丽,饶是他出身世家,见多识广,亦不禁叹为观止。

李义报上名字,立即有专人接待,引他前往顶楼。顶楼只有南北两个厢房,也是蹁跹阁最尊贵的两个厢房,普通人休想踏足半步,只有扬州最有地位、最为显赫的权贵才能进入,其中尤以北厢景观最佳。

李义自进了房间,便放开杨琦,推门,含笑步入北厢。此时四名身材窈窕的美貌少女立刻上前,为两人脱去外罩的长袍。踩在厚厚的波斯羊绒地毯上,整间厢房显得温暖如春,格外清静,但见内里布局巧妙,摆设精雅整洁,左右墙壁各悬一副对联,上书“万里南天,鹏翼直上扶摇,那堪忧患余生萍水因缘成一梦”,下书“几年北地,燕支自悲沦落,赢得英雄知己桃花颜色亦千秋”。

清河坊地处长安城东南角,临着曲江沿岸,向河那边,木窗中开,于入门处已可尽曲江之清碧通澈,杨琦临窗而立,只觉这清风拂面,由江面而来,倒也清新怡人。

李义在一旁笑笑,道:“表弟,你先在这儿等会儿,我自会安排。”说完,转身走出了房间。杨琦倒也没什么,既来之则安之,他一个人在这眠花宿柳的烟花之地尽情欣赏风景,竟有些出淤泥而不染的清高气质。

没多久,李义便推门而入,后面还跟着两个陌生的青年书生,却是锦袍缓带,一看便知是富家豪门子弟。当然,这样的地方,又岂是一般的人家能来的?

杨琦听见开门声,便转过身来,见李义笑着像两个陌生男子介绍自己,便也躬身行礼,自报家门。经过一番寒暄,杨琦终于知道这两人确实来头不小,左侧一月布袍的,是兰陵萧家的少爷,右侧一缁色袍的,是京兆韦家的少爷,都是世代簪缨的贵胄子弟。

通过一番交谈,杨琦心中暗暗一惊,这两人来头还真不是一般地小,那萧姓男子叫萧帧,是亡国皇家的后裔,其先祖便是南北朝时的梁武帝萧衍,现在的皇后萧氏是他的亲姑母;那韦姓男子叫韦明,其曾祖父便是大名鼎鼎的名将韦孝宽,祖父是大将军韦总,家中世代将门,在大隋军中门生故吏遍布,确实显赫一时。

待四人入席,酒宴摆上之后,李义对着杨琦很暧昧地笑笑,拍了拍手,四位身穿白色薄纱的少女盈盈步出,浓郁的脂粉香气登时弥漫全场。她们俱乃人间绝色,各有各的美态,各有各的妖娆,只要是正常的男人难免心醉神迷。

李义显然是此间常客,笑着对杨琦一一介绍,那四名女子皆是这莳花馆自幼培养的,分别擅长琴棋书画四门技艺,久居欢场自然奔放,这不,瞧着杨琦是个新来的,又长得眉清目秀唇红齿白,为了稳固客源,四人中的两个竟很主动地靠到了杨琦的两侧。

杨琦记得先才李义介绍时说过,此边那个脸蛋圆圆的,叫静雯,右边那个瓜子脸的,叫采儿。“我这表弟可是个雏儿,你们俩可要宽待些他。”李义笑着,举头饮尽手中的酒。

那两女子听到李大少爷这么说,等他把话说完已争相向杨琦怀中偎依过去。杨琦微微一笑,毫不避讳的揽住两女,紧贴着她们高耸、不住起伏的。

“公子真坏。”二女欲拒还迎,俏脸上荡漾着春情盎然的动人表情,杨琦不由一阵心动,低下头去,在她们两人娇艳的嘴唇上分别吻了一口。

“哈哈哈,看不出来杨兄年纪虽轻,却是游戏花丛的高手。”左首端坐的萧帧陪笑道。

“萧公子客气了,杨某一介穷酸书生,如何担待得起?”杨琦淡淡一笑,回应道。其实这些事对于杨琦而言,真的只是小意思,前世作为高级间谍,他那在欢场中逢场作戏的本领早就如火纯情,此时倒是看得李义心中一惊,原来这小子也不是什么老实人。

采儿娇滴滴的剥了颗荔枝,含在檀口中,盈盈送到,此等媚态对任何男子来说都是种无法抵挡的。

杨琦料想若是退缩定会招人笑话,当下也不客气,趁着采儿柔滑的将荔枝推到口旁,立刻俯前迎上与她缠在一起。听着二人啧啧有声的热吻,静雯似乎也有些心动,纤手轻轻拉开杨琦的衣襟,恰到好处的着他坚实强健的胸膛。

萧帧身旁的亦非,韦明怀中的妍儿亦兴奋起来,阵阵撩人的声中,脱掉薄如蝉翼的遮体轻纱,凝脂白玉般柔润光滑的,在灯火下熠熠生辉。

杨琦前世也曾“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所以这点小事还是能应付的,他来者不拒,倒也应付自如,没一会儿,怀中的两个佳丽便已娇喘吁吁,不堪了。

杨琦凭借前世特工的经验和职业敏感度,知道此次绝非是纯粹作乐一般简单,便适时推开了身边二女,对着面前的萧帧和韦明朗声道:“不知二位仁兄有何事相商,特意叫家兄请我至此地。”

李义和萧韦二人杰面面相觑,谁能想到眼看就要与二女剑履及地的杨琦骤忽像换了个人似的,不但清醒异常,目光炯炯,而且一语道破了其中的玄机。

“都退下吧。”萧帧面色微变,吩咐道。采儿、静雯、亦非、妍儿立刻婷婷袅袅离间,四周暧昧的气氛一扫而空。

“其实表弟,也没什么事,萧兄和韦兄只是想为以前的事情道个歉。愚兄想,冤家宜解不宜结,以前的事情还是算了吧!”李义现在是中间人,神情自然有些尴尬。

杨琦心中一想,原来是一起这两人跟那倔脾气的小子有些恩怨,杨琦不免又好气又好笑,他对以前的事情根本就一无所知,如何挟怨报复?杨琦无奈地对着李义道:“我的糊涂表哥,你这真是好心做坏事。你难道忘了我日前在沧州脑袋受伤,以前的一切都忘得一干二净了吗?莫非姑母和母亲未曾跟你提起?”

李义和萧韦二人俱是一愣,才明白自己做了件多么多余的事情,李义忙一个劲儿地跟众人道歉,毕竟这是他一厢情愿,现在搞得两边不讨好,确实很是尴尬。

萧韦二人虽对杨琦的话不太相信,但先前杨琦的行为举止和过去确实有着天壤之别,由不得他们不信,也只得赶鸭子上架,共举杯中之物,一饮而尽,倒也算是一笑泯恩仇了。

原来,当年杨逸尘没被贬时,才15岁血气方刚的杨琦曾经和眼前的萧韦二人为了这莳花馆的头牌花魁苏大家大打出手,世家子弟为了个青楼名伶争风吃醋,一时之间沦为天下笑柄。当然,杨琦对此事一无所知,还是回去时问了李义才知道的。

既然已无恩怨,萧韦二人对杨琦的隔膜尽消,四人一席,吟诗说赋谈古论经,倒也相处地还算愉快。杨琦虽无意与这两个平庸的世家子弟深交,但多一敌不如多一友的道理,他比谁都懂。

卷一初至隋唐第十章初见苏碧筠

第十章初见苏碧筠

杨琦和萧、韦二人虽非真心结交,但毕竟都是同龄的读书人,这共同话题总是还有些的,再加上他那个一心想做和事老的表哥在一旁参合,这气氛倒也融洽,大吃大喝之后,两人先行告辞去了,李义却在杨琦准备走的时候拉了他一把。

“表哥,莫非我往日还有些仇家?”杨琦这次说得有些轻佻。

“没有,没有。只是既然来了这莳花馆,何不见上一见苏大家呢?”李义连忙摆手道。

其实杨琦心中对那个曾让“自己”神魂颠倒的女人是有些好奇心的,既然他这个做表哥的起了头,他也索性顺水推舟,点了点头。

李义见表弟答应,一心想要为刚才的莽撞赔礼的他便开心道:“我去跟管事的说声,请苏大家出来。你们也有三年未见了,可当面一叙。”说完,正要推门而出,杨琦就急急道:“表哥,你不见么?”

李义摇摇头,道:“苏大家平日里每天只见一人,愚兄我就不在这儿碍手碍脚的了。”说完,暧昧地笑笑,走了出去。

杨琦没好气地摇摇头,搞得自己是特意来见老似地,有点地下情的味道。杨琦等了没多久,便只听得门前有轻微的脚步声传来,待他从窗口收回目光,回头望去时,一个妙龄女子施施然推门而入。

娴雅妩媚,清丽脱俗,当“冷艳佳人”苏碧筠芳驾亲临时,杨琦不由眼前一亮。这位艳名远播的长安名伶十五岁出道,至今也不过只有二十岁上下的年纪,穿的是粉绿色翻领披肩,乳白色紧袖上衣,身下的长裙由多褶裙幅组成,每褶一色,轻描淡绘,素雅高贵,有种说不出得轻盈潇洒、秀逸多姿,乌黑柔软的秀发宛如清涧幽泉、倾泻而流的秀瀑,自由写意地垂散于香肩粉背,尽显她窈窕秀丽、优雅纤巧的体态,看来好似飘临人间的云中仙子,令人心醉神迷。

苏碧筠的神情既非冷淡,亦谈不上热情,一幅说几句客气话后便会告退的姿态,面对红得发紫,万人追逐的她,以杨琦现在微薄的身份地位,自然不敢对此有半句微言,当然,他也从未在乎。

席间的酒宴尚未全部撤下,期间又有婢女换上了新的碟碗和酒壶,又添了几个精致的小菜,再加上一些可口的糕点,杨琦知道,这一切显然是他那个表哥特意安排的,倒也确实是有心了。

苏碧筠显然对杨琦是熟识的,神情虽淡却绝不疏远,但时隔三年,当她再次看到当年为她出头的热血书生之时,只觉得完全不认识眼前的这个俊俏郎君。

“碧筠敬杨公子一杯。杨公子一别三年,近来可好?”苏碧筠倒也客气,上来便微服了服身,起身敬酒。

杨琦虽谈不上受宠若惊,但也是一时恍惚,忙回过神来道:“一切托苏大家之福,家中除先父早逝之外,倒也还算平和。”说完,也举杯一饮而尽。

“杨公子此次回到长安,可是要参加秋闱科考?”苏碧筠是个秒人,不会那么多欢场之上的弯弯子,直接一语中的。

杨琦微笑着点点头,道:“寒窗苦读十年有余,总要试上一试的,若不幸名落孙山,那夜只能另觅它途。”

“那碧筠在此提前祝杨公子金榜高张登上第。”苏碧筠的话杨琦觉得还是很中听的,不论她是否真情实意,至少她还愿意说出来,那就已经是不错的了。若是按照这冷美人往日里的性子,往往见上一面、敬上一杯酒之后便会告辞而去了。

杨琦此时到觉得这确实是个消磨雄心壮志的温柔乡,面前的绝代佳人虽神情淡然,偏偏媚骨天成,一言一行之间,都带着无上的魔力。杨琦已经理解为何这般心高气傲的女子能在风月场中如此红火了。

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不如偷不得”,杨琦这是开始觉得眼前的女子绝不简单,她竟能非常完美地掌握天下男人的性格,刻意的疏远有时反而更加让人。

当然,作为有一定现代心理学基础的杨琦而言,这些都不是问题,虽说不上一定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但杨琦自问自制力还是一流的,这也是他前世做间谍的基本职业素养。

“杨公子是否还记得当日碧筠前来送行之时,曾有言,他日若能再相逢,定要与君合奏一支曲子。碧筠前几天谱了首曲,杨公子可否帮忙看一看?”苏碧筠觉得眼前的男子确实变了不少,轻声说道。

杨琦先是一愣,后来也只能揣着明白装糊涂,点头道:“自然记得,苏大家送别之景,至今尚在小生心中。不知苏大家谱了曲什么?小生愿一观。”

苏碧筠微微一笑,回头对着外间启唇道:“莺儿,去替我将那床头的琴谱拿来。哦,对了,帮那架焦尾琴和墙上挂着的一只碧玉箫也一并拿来吧!”

杨琦此时想着这古代文人雅士果然懂得享受,他既然来到了这个世上,自然是什么都要沾上一沾才肯罢休的。

苏碧筠回头淡淡一笑,说道:“倒是可否请杨公子吹奏碧玉箫,与碧筠合奏一曲?”

杨琦点头,道:“己所愿也。只是倒是若吹得不好,还请苏大家多多包涵了。”

苏碧筠嫣然一下,如百花齐放,看得杨琦原本坚定的心湖也泛起一阵旖旎,竟微微一愣,有些心醉神驰了。想来这美人的魅力果然是无穷的,难怪自古以来,这么多人不爱江山爱美人呢。

其实古代的乐器中,杨琦最爱的就是玉箫和七弦琴,曾在大学的选修课上接受过一些基本技法的训练,那几日在沧州时,也曾以此自我娱乐,兴致还是很高的。

等到真正吹奏的时候,杨琦很惊喜地发现两人的配合异常默契,这琴与箫本就是最搭的乐器,此时珠联璧合,还真是相得益彰。杨琦虽心有留恋,但心知终须告别,倒也没有多留,待一曲完毕,正想着起身告别,却听苏碧筠道:“此曲只有谱而无词,可否请杨公子替碧筠写上一首,七夕诗会将近,碧筠受邀当众一展歌喉,却苦于没有合适的歌词,还请杨公子帮忙了。”

杨琦摸了摸鼻子,有些纳闷,这女人如何知道自己心中藏有无数的唐诗宋词?他见佳人有请,还真不好推脱,可又一时不知道写些什么,那些烂熟于心的诗词皆是千古流传的名篇,都太锋芒毕露了,他扬了扬眉,道:“不知苏大家此次举办的诗会要以什么为主旨呢?”

苏碧筠被他如此一问,如玉的脸上竟出奇地泛上一丝红晕,她犹疑了会儿,低声道:“七夕诗会,自然是以男女情爱为主了。”

杨琦看得一呆,心中也暗骂自己糊涂,都是七夕了,还能是什么主题?杨琦低头想了想,这七夕的诗句倒是有很多,只是其中层次不齐,差别太大。最有名的当属北宋秦少游的《鹊桥仙》,但杨琦不愿写,这首词影响太大,必定要把自己推到风口之上,杨琦现在还想多过一些清静日子。

最后,杨琦想到了一首唐朝诗人徐凝的七绝,但又觉得寥寥四句话,对于唱词而言的确太短了些,没办法,杨琦只能冒着马上出名的“风险”,用他招牌式的瘦金体在宣纸上写下了秦少游的《鹊桥仙》。

毕竟前世写惯了钢笔字,所以杨琦挥毫之际,写的并不快。苏碧筠更是在一旁研磨,纤手磨墨间婀娜娇躯轻摆,秋水般的眼波不时投在边上的白衣公子,接着又换到了桌前的宣纸上。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度。”苏碧筠一边研磨,一边红唇微启,轻轻读了出来。先前的那两句只是在抱怨牛郎织女的境遇,但也不算脱俗,所以她脸色未变,等到后面那句“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从自己口中读出时,蕙质兰心的苏碧筠在心中细细品读,这才觉得这句词的与众不同之处。

接下来的震撼自然更大,“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下阕一处,苏碧筠这般恬淡的可人儿竟也有些痴了。

这说的是牛郎织女七夕相会的典故,古时也曾有很多才子吟咏这一题材,虽然遣辞造句各异,却都因袭了“欢娱苦短”的传统主题,格调哀婉、凄楚。相形之下,杨琦此词(当然是抄袭的啦!嘿嘿)堪称独出机杼,立意高远。最后一问是点睛之笔,惊世骇俗、震聋发聩之笔,使全词升华到新的思想高度。

词中否定的是朝欢暮乐的庸俗生活,歌颂的是天长地久的忠贞爱情。在他的精心提炼和巧妙构思下,古老的题材化为闪光的笔墨,迸发出耀眼的思想火花,从而使所有平庸的言情之作黯然失色。这首词将抒情、写景、议论融为一体。意境新颖,设想奇巧,独辟蹊径。写得自然流畅而又婉约蕴藉,余味隽永。

苏碧筠既号称长安第一才女,在文学上的造诣自是相当深的,她喃喃地反复吟读着“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之句,一时未尽知晓杨琦已然停笔,正对着玉人纤手研磨的窈窕身姿暗自窥视。

对于抄袭而已,杨琦确实很无耻,但他觉得这也算是上天给他的一些回报,怎么说穿越者总得有所不同,不然怎么混出头?当从莳花馆回来时,苏碧筠看他的目光已经变了,她眼波朦胧,痴痴地凝视着杨琦,低声反覆吟诵着杨琦写给她的那首《鹊桥仙》,两颊如飞霞流火,娇美不可方物。

当然,杨琦也不敢多留,他怕自己真的自制力不足,做了个为人不耻的轻薄浪子。他看了看苏碧筠那的神态,赶忙用力摇了摇头,逃也似地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